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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省政府办公厅等13家省直机关将从基层公开选拔98名优秀公务员。5月24日起,遴选工作网上报名将启动。
一、遴选单位 为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遴选基层公务员试点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3家单位开展。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河南省省辖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省直各部委办厅局直属的处级以下单位中担任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2年以上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符合拟遴选职位的年龄、专业及其他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试点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2010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6:00,报考者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点击“公务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36小时内重新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0年河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使用。 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0年5月24日9:00至5月30日16: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公务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需准备工商银行联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9日9:00至6月12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4、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遴选人数。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省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行政管理学、法律等理论、知识,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的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0年6月12日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职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或文件筐作业等方式进行。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表、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确认。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2~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拟遴选人数研究确定与拟遴选职位最适合的拟转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转任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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