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254|回复: 0
收起左侧

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问题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28 16: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现就我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中“关于肝炎”项目检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起,在我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中,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和标准,除公安特警继续按有关规定进行以外,一律按照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二、从2010年起,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4号)中第二十一条“关于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的有关内容,凡与国家文件和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不再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1 22:26 , Processed in 0.73002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