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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四川省地震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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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5: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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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为此次公招的范围。
学历和专业以本人报考时取得的最高学历及其对应的本人毕业证载明的专业为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要求其本科阶段为同类专业。
年龄限制为:1980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GCD,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1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四川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url=http://www.scpta.gov.cn/]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4日至4月28日24∶00止。[/url]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地震局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在2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网络反馈给报名者。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综合知识》考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此部分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0年4月30日24:00时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综合知识》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5月7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四川省人事人才测评基地于2010年5月18日前对取消岗位中已缴费的考生的缴费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五)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综合知识》笔试、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一)《综合知识》笔试
1、《综合知识》笔试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
3、《综合知识》笔试定于2010年5月2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0年5月14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王诗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29号,联系电话028-85451352,85454885)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评分。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四川省地震局根据参考人员《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在达到《综合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考生当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小于3:1,紧缺岗位及边远艰苦地区岗位按不小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于2010年6月17在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上公布。如果达到《综合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考生没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该岗位可以放弃招聘;艰苦边远岗位是否递补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下的,由四川省地震局视具体情况确定。
3、参加面试确认。确定面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6月20日前通过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按时参加面试(传真:028-85451352;电子邮箱:rsjyf@eqsc.gov.cn)。逾期没有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而产生的空额,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依次等额递补的人员,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资格审查、复审手续的办理。被确定面试资格考生于2010年6月21日17:00前,带上所需证件,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审查。
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学籍证明原件;
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0年6月22日,面试在四川省地震局机关办公大楼进行,注意事项在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当面告知。
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范围。
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适应野外工作身体条件等)和知识素质(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等)四个方面。
6、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2010年6月24日在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下同。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考生原则上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如果某岗位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综合成绩均未达到60分以上,该岗位可以放弃招聘。
(二)体检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人事教育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人事教育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期间所有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四川省地震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察。比例为招聘数的1:1。
八、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地震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于2010年7月9日,在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和中国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位、综合总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身份的考生,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拟聘人员应在通知报到的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提供所需材料。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url=http://www.scpta.gov.cn/showrule.asp?ID=233]《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url=http://www.scpta.gov.cn/ShowRule.asp?id=138]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url][/url]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5451352,028-85454885(四川省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28-85440310(四川省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028-86741450(省人事厅监察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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