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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 要,我校医院拟招聘内科医生1名,现公告如 下: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2.具有心血管内科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心血管内科5年以上工作 经验。具有一定专长和技能,福州本地优先。 3.副主任医师年龄不超过45岁(1965年7月1日之后出生);主任医师年龄不超过50岁 (196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心理素质好,身体条件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体检标准及办法。 5.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6.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报名 2.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 考试考核。参加考 试人员务必于笔试时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带来进行现场验证。本招聘岗位符合条件者原则上有3人以上 方可开考。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分为笔试、 面试和技能操作三部分,主要考察拟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等。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总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30%、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2.心理测试: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以作参考。 3.考试时间:5月8日上午9:00;考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校医院(若有变更,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4.考核:根据总分排名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 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校将对考核人选进行必要的考核与复审。 5.体检: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6.公示:在学校网页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7.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有异议或出现资格放弃等情况,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办理 1.确定人选并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待遇: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校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乐老师(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谢老师(校医院) 联 系电话:0591-83452589。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医院;邮 编:350007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