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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新余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8:00至4月30日17:30。 2、缴费时间:2010年4月15日9:00至5月4日12:00。 3、报名费:100元/人(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253号)。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始终。笔试结束后入闱 面试人员到市人才流动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待定,敬请关注新余人才网站相关公告),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择优依次替补。
五、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5月8日上午9:00—11:00。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6日至7日(自行网上打印)。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见附表)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入闱。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待定。 六、计分办法 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 七、开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达到拟招考名额1∶5以上(含等额)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1、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笔试的分数高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考察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要求参照《 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产生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在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考察内容: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 九、录用与管理 1、现场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笔试、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全过程严格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监察局工作人员参与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2、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建议,主管部门研究,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可取消或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3、考察完毕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定拟聘用人选,市人事局研究同意后,报同级政府批准。 4、笔试、面试、考察结果均在江西新余人才网进行公示。 5、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6、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0年毕业生的有关证明资料,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②属新余市辖区内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③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④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3、咨询电话:0790-6453850,6415117监察电话:0790-6423721 本方案由新余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新余市人事局 二O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