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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计划] XX局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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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12: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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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局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局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促使我局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把我局建设成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二、工作原则
  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搞好分管股室及人员的行政效能建设。
  (二)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的原则。根据本局职能职责,在统筹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同时,针对性地选择抓住政策法规股、以工代赈办、投资股等关键股室和重点岗位作风和行政效能问题的解决为突破口,带动全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既要通过集中开展干部作风整顿,解决当前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又要修改完善局《工作规则》,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依法进行政务公开,着力推进行政效能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使群众得到便捷和实惠。
  三、工作步骤
  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从2008年5月上旬开始,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5月5日—10日)。主要任务是召开职工动员会议,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市、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三项制度及区委区府关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及《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纪律规定》等,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基本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
  (二)查摆问题阶段(2008年5月11日—5月21日)。主要任务是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各股室及工作人员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查找存在问题
  (1)查找问题方式。各股室和全体干部职工要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采取组织群众评议和测评方式查找问题。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等。二是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作风剖析会议,通过自己找、领导点、同事提、互相帮的形式进行。
  (2)查找问题重点。
  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查找:①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②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③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不学习,不钻研,学风不浓的问题;④个人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⑤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的问题;⑥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铺张浪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问题。
  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重点查找:①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基层群众和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②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③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环节过繁、效率偏低、时间较长的问题;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2、深刻剖析原因
  根据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分析讨论活动。各股室要联系工作实际和个人的思想作风实际,认真围绕个人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是否与执政为民、心系群众;是否与优化投资软环境,便于招商引资、帮助企业发展;是否与办事程序规范、高效便民等协调统一着手,深入讨论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和不利因素,从而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问题,要勇于提出改革的建议。通过讨论活动,帮助干部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热情,积极投入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去。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8年5月22日—12月)。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整改。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实行公开承诺。各股室及工作人员要在深入查找、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对整改的责任时限要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全局监督。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督促各股室在6月5日前完成。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行即改,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农村、企业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帮助贫困及受灾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到农村、社区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文化扶贫”、送农技知识等活动,为基层和群众送去精神粮食,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使群众充分感受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此项工作由局机关工会和党支部牵头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本年度内分批次组织实施。
  3、加强制度建设。从规范机关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入手,对现行的局《工作规则》制度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凡是不符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求,影响办事效率,阻碍加快发展的制度,要坚决废止。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机关管理制度,并严格工作的计划管理和制度的执行力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1)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能职责。对各股室人员明确职能职责,对交叉重复和职责不清的进行调整,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股室一个人负责,确需多个股室或多人共同办理的事情,明确主办股室和协办股室、主办人和协办人,分清权限和责任,从而杜绝工作中股室之间、职工之间推诿扯皮现象。
  (2)补充制定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核准、备案等,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对于询问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受理;对于询问事项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应帮助联系并告之承办股室及人员,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登记、转交,负责跟踪办理情况;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协助。因推诿扯皮或工作人员离岗、脱岗影响服务对象正常办事的,要责令有关人员赔礼道歉并上门服务。
  (3)补充制定限时办结制。相关业务股室要根据具体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具体办结时限,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时限要求的,应本着简捷快办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时限,并予以公开,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由各业务股室负责制定,报党组会议审定后在政务中心、本局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以便服务对象跟踪办理情况,对本局行政效能进行有效监督。
  (4)补充制定责任追究制。凡本局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作为、乱作为或工作失职,致使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视情节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5)实行否定备案制。凡不属于我局办理的事项,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对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决定给予不予办理答复,同时将否定的情况及理由直接向服务对象说明,并予登记备案备查。
  (6)补充制定绩效考评制。办公室要建立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效能考评制度,并将效能考评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述职述廉、年度考核等相结合,作为评价各股室及和工作人员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
  以上制度的补充完善,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于2008年5月底前完成。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本局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明确审批内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提高审批效率;决不允许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
  (1)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
  根据本局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则,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内容、办事流程、资料手续等进一步修改简化完善,形成制度,并通过政务中心、本局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面向社会公示,同时印成书面村料告之前来办事对象。凡服务对象到单位办事时,实行承办人一次性告知制,即应一次性告知与办事相关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必备的全部书面材料等全部事项。此项工作由投资股、政策法规股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并于2008年5月底前将初步方案送党组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责
  ①落实好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投资股、政策法规股、项目办安排人员分季度轮流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上班。
  ②切实履行好政务服务中心的受理审批事项职能。凡涉及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登记。能当场办结的,即时办结;需要经过现场勘察、专家论证、集体讨论、上报等环节不能当场办结的审批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登记后,快速转回局内,由分管领导确定专人办理,办结后交由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反馈至服务对象。做到行政审批项目在政务服务中心内进出。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执法体系。认真梳理我局行政执法机构,分解执法权限,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方法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凡涉及到的执法人员一律要求办理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此项工作由项目稽查办和政策法规股负责,于2008年6月底完成。
  (2)规范检查行为。对单位或企业进行检查,须每年初事先拟定检查计划,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检查期间,严禁接受被检查对象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和宴请。临时性突击检查,须报区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规范罚款行为。我局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中,依照普通程序对企业或单位实施罚款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在法律文书上签字生效且采用书面方式送达,严禁工作人员以口头形式告之罚款对象。凡1万元以上罚款须报区政府法制办和区纠风办备案,处5万元以上罚款须报告区人民政府。
  6、推行政务公开
  (1)编制完善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继续对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方法进行规范。编制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在2008年5月底将政务公开目录在局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促使在行政和执法查处中做到透明、公正、合法。
  (2)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政务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多渠道公开的载体,依法将应当公开事项,及时、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以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快捷、方便的服务。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贯穿活动全过程。
  7、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局效能建设督查组要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对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重点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和责任岗位进行全程监督,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依纪依法惩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效能建设督查组负责,贯穿活动全过程。
  8、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以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公务员精神培育为主线,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在广大干部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积极推进机关干部职业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坚持自主学习,加强分类培训,重点开展依法行政、新制度、新技能以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服务群众的本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人才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此项工作由局党组指导,贯穿活动全过程。
  (四)考核总结阶段(2008年12月底—2009年2月底)。主要任务是根据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组织考核,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结合开展“五强班子”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争创“五型”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和“四好”干部(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此项工作由局效能办牵头,适时制订评选条件,印发方案,组织开展评选活动。
  2、认真组织考核。要突出抓好组织领导、减少审批、理顺职能、规范行为、健全制度和效能监察等方面的工作,抓住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集中整改等关键环节,采取个人自查和组织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1)自查。各股室要自我检查完成任务的情况,并将情况报送局效能办。此项工作在2008年12月25日前完成。(2)抽查。由局效能办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抽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此项工作在2009年1月底前完成。
  3.搞好总结提高。要对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结合新的实际情况深化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并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要不断探索研究,逐步形成机关绩效考评、督促检查、责任追究和组织领导等长效机制,推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此项工作由各股室负责,在2009年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兼办公室主任,**、**同志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股室各负其责、全体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党组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二)加强统筹安排,促进工作。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注意统筹兼顾,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各项工作,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推动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学习讨论,提高认识。采取印发有关文件和利用各种媒体载体等多种形式,督促全体职工进一步加强自学,开展讨论,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和准确定位本股室、本人在履行行政事务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和满足群众需求中的职责,激励职工以满腔的热情,积极的姿态自觉投入效能建设中,自觉做到践行“三个代表”,树立廉洁从政、高效从政意识。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氛围。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收集,并充分运用本局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好做法、新成效、好经验,充分展示干部职工的崭新风貌,让群众感受到作风和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树立机关对外的良好形象。营造好全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干部投身其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五)加强督促检查,追究责任。建立完善局内部效能监察机构和效能投诉中心。成立行政效能建设督查组,并将效能办设一投诉中心,投诉电话为2249000。督查组由**任组长,**、**、**为成员,督查组主要对局《工作规则》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工作作风、工作效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受理效能方面来信来访及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督查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工作不力的,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要找出原因,及时弥补;走过场或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及时“补课”;对因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效能低下、工作不落实、违纪违规等,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股室、个人及带来不良后果的,将进行严厉查处,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全体干部职工务必统一行动起来,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参与到此次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此项工作。领导干部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方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遵守制度、作好表率,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措施、实实在在的成效,带动全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全体职工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局总体安排,逐个环节进行整顿,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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