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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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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0: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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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招聘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采取编制外聘用方式。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见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具体岗位和报名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文秘岗位1名,维修资金窗口初审、复审岗位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往届毕业生和2010年应届毕业生
3、3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注: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2日-2010年3月8日,截止时间2010年3月8日下午16点整
(二)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将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2010年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提交报名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审核备案。
(三)报名地址: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房产政务中心三楼AB326)。
三、考试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比例折合后的两项成绩之和为应聘者的综合成绩。
(二)笔试和面试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统一组织。
(三)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过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最末一名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因体检放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安排到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外聘用手续,并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后再行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处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28-86279779、86279770。
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其他
咨询电话: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028-86279225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dfgj.gov.cn/

附:《2010年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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