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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事业发展和建设综合性大学的需要,学校决定2010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工科专业毕业、具有丰富工作 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招聘专业及计划数额 招聘专业为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计算数学)、物理学、新闻传播学(编辑出版)、经济学(文化产业管理)、中国语言文学(文秘)、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机械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工商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等)、哲学、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或社会学、亚非语言文学(朝鲜语)、英语语言文学(英美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日语语言文学、人文地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测量、遥感)、应用化学(电化学、功能材料应用)、化学工程(化学工程、工艺)、环境工程(大气方向、环境微生物)、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等 教育学、应用心理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音乐学、舞蹈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药物分析化学、情报学、图书馆学(文献信息)。 计划数额共约60人(各专业数额以随后发布的方案为准)。 三、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的博士视专业情况发放安家费,其中取得海(境)外博士学位人员另外增加2万元;视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提供2至4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免费提供电脑(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配偶工作安置按照政府规定办理;学校提供充足的房源,租购自愿。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招聘工作办公室。 (二)招聘程序 1.应聘者将求职简历递交到校、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各一份,分别登记汇总。 2.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含专业方向审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考察时间与地点、考察项目安排等提前三天报送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 3.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评委,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教学能力和博士论文水平考察。考察成绩当场公布。 4.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收集汇总各类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 5.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科研水平进行量化考察赋分。 6.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汇总各项考察成绩后,根据总分进行排序,按需求计划初步拟定人选,经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论证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查,报党委会批准。 7.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及校内宣传栏上公示7天。 8.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有关协议,办理人事录用相关手续。 (三)监察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0539-2060031,2060032)。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9-2060092(办); 联系人:李强电话:15653970979。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