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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精神,灌南县公安局面向部分高校招录4名特殊职位人民警察。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结合公安特殊职位对相关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考职位和要求 职 位 | 专业、技能要求 | 招录院校 | 计划 | 招录条件 | 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 宗教管理 | 南京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 | 1 |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网内安全监察工作 | 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 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大学 | 1 |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治安管理工作 | 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安全工程) |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山东大学 | 1 |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治安管理工作 | 船舶轮机、船舶驾驶 | 南京海运船运学院 | 1 |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三、招考对象 指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可 放宽至168厘米(含),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含),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到5.0。其它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 体检项目和标 准》的规定。
五、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按照本规定程序实施。 (一)报名、 面试考核。报名参加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招考的人员为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且须在实施方案指定的高校相关专业就读,并公开报名;已参加公开招 录公务员报名的考生,也可报考人民警察特殊职位。对符合招录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测试和考核,确定初选人员,并组织填报《江苏省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 体能测试、体检。对初选人员,按照《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试和体检。根据考核、体能测试和体检结果,以职位招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三)笔试。考生统一参加江苏省2010年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2010年江苏省招录公务员公告。 (四)心理素质测评。参加笔试的考生,统一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组织的招录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测评时间、地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另行通知。 (五) 政审。对通过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综合面试考核情况,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政审对 象。政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遇有不合格者,按职位综合排名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 录用。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核材料、政审材料、体检结果,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安局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后,由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结果报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备案。县公安局将与与招录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实际工 作需要,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六、考试录用工作要求 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要按照中央关于严肃人事干部工作纪律的要求以及招考公务员的规定,严格执行招录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 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0518-85297045;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18-83968935
县公安局0518-8529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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