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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一)招聘条件 每年全职在我校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二)工作和生活待遇 1. 提供150万元的安家费(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等); 2. 配偶随调校内安排工作; 3、岗位津贴人民币30万元/年; 4.提供30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费(限购固定资产),配备科研助手。 二、国家“千人计划”和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岗位人选 (一)招聘岗位 (二)任职条件 1. 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 一般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校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 3. “千人计划”人选须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百人计划”人选须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4. 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一线工作,具有国内外一流的研究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 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场所,优先使用校内大型仪器设备等资源。 2. 工作和生活待遇按武汉工程大学“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实施办法(校人[2009]31号)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三、“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楚天学子” (一)招聘岗位: 化工工艺(石油化工方向、绿色化学工艺方向或磷化工方向);应用化学;材料学;工业催化;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二)任职条件: 1.“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3年以上;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优秀的学术素质,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 (4)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 2.“楚天学子” (1)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前述高等学校和国外某种研究机构任职2年以上并获得突出成果,年龄在40岁以下; (3)具有发展潜力,能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4)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 3. 讲座教授 (1)热心为我校服务,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教授或研究员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 4.“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楚天学子”、讲座教授须经湖北省教育厅评审批准。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除正常享受在校职工的工资福利外,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 人每年10万元;学校提供科研配套经费20万元(工科)或10万元(其他学科),实验室建设费(限购固定资产)100万元(工科)或50万元(其他学 科),并根据需要配备工作助手;视情况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25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或者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15—20万元(购买校内商品化住房)或 者安家装修费5万元;解决配偶工作。 2. 楚天学子:按教授职务确定工资标准。除正常享受在校职工的工资福利外,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楚天学子”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 每年3万元;学校提供科研配套经费6万元(工科)或4万元(其他学科),实验室建设费(限购固定资产)30万元(工科)或15万元(其他学科);一次性提 供购房补贴15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或者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购买校内商品化住房);解决配偶工作。 3.“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根据在校实际工作日按每月1.5万元(人民币,下同)标准发放酬金。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工大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工大学子” (一) 招聘学科 化工过程机械;材料学;化学工程(新型反应器及应用方向,化工过程模拟方向);企业管理;材料加工工程;无机化学;机械电子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环境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二)任职条件 1. 基本任职条件 (1)一般需具有博士学位,能全职在岗工作,身心健康。“工大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工大学子”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学术造诣深,熟悉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在本学科或某一方向的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具有较大的影响。 (3)学风端正,师德高尚,有良好的品格和团队合作精神。 2. 教学、科研条件 (1)“工大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本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是本学科的带头人,能够领军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具有主持重大项目的经历;发表的第一作者 SCI(EI、ISTP)论文20篇(理工科)左右,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或正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 (2)“工大学子”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在国(境)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境)外知名大学做博士后、学术 研究工作2年及以上;发表的第一作者SCI(EI、ISTP)论文5篇(理工科)左右,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或正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 聘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的人员,学校视情况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或者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10—15万元(购买校内商品 化住房)或者安家装修费5万元;聘为“工大学子”特聘岗位的人员,学校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或者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 (购买校内商品化住房); 2. 聘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的人员,学校提供10万元的科研启动金和20—5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费(限购固定资产),聘为“工大学子”特聘岗位的人员,学校提供6万元(工科)或3万元(其它学科)的科研启动金和10—3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费(限购固定资产); 3. 已获得教授任职资格的,按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确定薪级工资档次;未获得教授任职资格的,按教授起点薪级工资起薪; 4. 除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外,聘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的人员发放特岗津贴3—5万元/年,聘为“工大学子”特聘岗位的人员发放特岗津贴2—3 万元/年。 (四)工作目标:完成学校关于相应岗位的岗位职责。 四、教授 1. 提供购房补贴3—10 万元; 2. 视情况提供科研启动金2—5 万元; 3. 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或生活问题; 4. 可竞聘校内教师特岗,受聘后享受特岗津贴。 五、博士 1. 学校急需专业视情况提供购房补贴3—10万元; 2. 视所带项目和研究课题提供科研资助金2-5万元; 3. 引进的紧俏专业博士,学校未安排过渡房的,享受租房补贴500元/月(期限为二年); 4. 享受博士学位津贴500元/月(期限为三年)。 六、应聘要求及联系方式: 1.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或邮寄、传真向我校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亦可由同行专家或亲友代为推荐; 2.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和博士论文题目、自我评价、奖惩情况、本科 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硕士(博士)毕业证及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等,重要内容不详的,不予受理。 (2)主要学术成就: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目录一份;获奖情况; (3)应聘后的工作打算; (4)配偶及子女情况。 求职材料要尽可能详实,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073 联 系 人:卢宜青、吴锋、何秉忠 电 话:027-87195635 或 027-87195617 传 真:027-87195635 武汉工程大学主页:http://www.w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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