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2215|回复: 2
收起左侧

[职位] 国家公务员报考中的一些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23 11: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1.什么是基层工作经验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招考简章第Q项其他栏是什么意思
第Q栏,其他就是 不是前面的三扶,村官等身份


3.报名后审查时间需要多长
一般为24小时内,可能有些单位比较繁忙,所以请大家电话职位所在部门确认一下。


4.注册信息填了总是报不上去
现在系统比较繁忙,如果可以 选取24-6点,这个时间去报考是最快的,但是没有人审核。
    如果可以,请找一台网络比较快的电


5.应届毕业生如何填写户籍所在地
一般户口转到了学校, 请填写学校

6.报名资料提交后,成绩等栏为什么会截取部分内容?
截取部分内容是因为填写内容过长,请适当缩减。


7.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审查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审查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8.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11月23日9:00-28日16:00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9.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所在考区网上确认系统;

  (2)阅读、熟悉考场规则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以当地考试机构网上明示的规格要求为准,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以下报考人员还需要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①更改考试地点、更改姓名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个别数字的报考人员;

  ②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报考人员;

  这些报考人员应拨打咨询电话和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0.报名确认时可不可以更改考试地点?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人员应提早拨打考试地考务咨询电话获知办理更改及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11.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②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12.如何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13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14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2、进行“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 ,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新旧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进行注册,切勿重复注册!注册时若提示:“登录名不允许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3、进入“报名情况浏览”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情况浏览”后,可选择“查看部门报名情况”或“查看本人所报考职位情况”,报名情况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4、进入“考生报考”

  报考人员登录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考生报考”,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返回首页,之后选择“报考职位”即可进入下一步,输入部门代码或者选择部门名称为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报考人员拟报考的职位,按下“报考此职位”按钮即可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只需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考职位”一栏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即可。

  考试所在地是报考人员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5、进入“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报考完成后,可点击“确认报考信息”检查自己是否报考成功。

  6、职位退订功能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如报考人员需在未审查之前修改报考信息,系统会根据当前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要求对学历、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这三项信息进行判断,若报考人员修改的结果不符合当前报考职位的要求则提示报考人员先退订职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及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修改页面提供。(注:退订职位功能仅在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未审查及退回资料时可以使用,若职位已审查通过或未通过均不可退订。)

  7、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查询时间:2009年10月15日8:00-10月26日18: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两天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选择“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可以看到报考申请审查结果。没有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允许再次报考该职位,在10月24日24:00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8、进入“注册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注册信息修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9、报名资料更改

  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报考人员处于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时(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点);

  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查”时可浏览报名情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时改报其他职位;

  更改考试地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查结束(10月26日18:00时)。

  10、个人密码管理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个人密码管理”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11、查询报名序号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序号查询”,可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此功能待2009年10月28日8:00以后方可使用。

  12、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首页,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2009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方可使用。

  13、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15.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填写《报名推荐表》。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使用?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一般将于2010年3月底前进行,请应届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发表于 2009-10-23 11: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11: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16 05:54 , Processed in 0.16048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