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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四办发[2008]2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四平市直 教育、文化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四平市直教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28人。四平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0人,四平市直文化系统招聘各类专业人员8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热爱中国GCD,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相关事宜 1、 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铁西中央西路八马路) 2、报名时间为10月26日至28日(每天8:30分至16:00分)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毕业证书》原件,填写的报名表,二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2B铅笔及钢笔(碳素笔、圆珠笔)以及60元报名费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5、招聘岗位计划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报名的考生请在11月3-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7、注意事项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每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09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面试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形式:教育系统采取试讲方式;文化系统采取着重测试专业和能力的面试形式。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 2、体检合格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且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核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平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市直教育系统几所学校同时招聘同一岗位的,由被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应聘学校。 事业单位公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招聘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四平市人事局 申 军 电话:3266398 四平市职考中心 廉英豪 电话:3251771 四平市教育局 魏力宏 电话:3266190 四平市文化局 王涤非 电话:3267051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