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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阳市雁江区网管中心、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考聘4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才网发布): 一、考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聘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考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受党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限内的、曾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均不得报考。 3、报考“网络建设管理”职位的,要求能独立完成网站设计、网页制作、局域网建设、数据库开发、电脑广告策划制作及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扎实的文字功底;报考“综合管理”职位和“新闻信息采编”职位的,要求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扎实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报考资阳市雁江区网管中心综合管理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络建设管理职位、新闻信息采编职位和资阳市雁江区网管中心网络建设管理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考聘职位、考聘人数、范围、年龄等条件详见《2009年资阳市雁江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9年9月3日-9月4日。 (二)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 1、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由单位出具其工作情况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已婚人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出具其生育情况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报考者备齐上述手续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主考机关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报考人员于2009年9月7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缴费单据到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 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8日。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09年9月9日在资阳人才网和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公告栏进行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9月10日到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申请查分。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和考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报考“综合管理”职位和“新闻信息采编”职位的,面试内容为公共面试;报考“网络建设管理”职位的,面试内容为公共面试和技能操作。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参加面试。若因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达不到2:1面试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加分政策规定 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报考网络建设管理职位的,公共面试和技能操作各占面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中,《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各占50%。 (六)综合成绩公布 按考生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于2009年9月日12日在资阳人才网上公布。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折合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又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的优先。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其它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体检、考核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和考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资阳人才网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被聘用人员为新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考聘工作,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在报名点公布监督电话,并邀请纪委、监察部门对考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832-6216000 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咨询电话:0832-6215728 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832-6222914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832-6222650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