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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招聘编外食品生产巡查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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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09: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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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适应新形势下食品监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食品生产巡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食品巡查。主要负责合肥市食品生产日常巡查以及相关信息的普查、核实记录、归档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工程师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4、大专以上学历;食品、生物、化工、法律、检验或相关专业,具有履行职责的相关知识技能或实践经验

5、有相应的计算机知识,能比较熟练的应用电脑处理文字和数据;

6、持有小汽车驾驶证,从事过食品检验、管理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2、报名地点: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芜湖路139号、四楼)。联系电话:0551-2882734。

3、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学位证、资格证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证件或证明),同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三)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不少于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体检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1200元,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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