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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鹤山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工业中专教师2名,中学教师15名,小学教师23名,共4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1、工业中专教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初中教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3、小学教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生。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鹤壁市户籍(在鹤山区任“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生除外);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中小学教师的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工业中专专业课教师的可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师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鹤山小学(原一矿小学)
地址:鹤壁集一路汽车终点站向西100米路北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件和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同时提供网上查询学历证书查询码1个(获取方法见附件2)。
3、填写《鹤山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2份,进行信息采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100元/人。
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考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开考。核减的岗位数调剂到其它岗位。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对拟聘用人员,所有证件需到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8月21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加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只加一次,折算总成绩时不再重复计算)。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
(二)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中招聘1名的按1:3比例确定,其它均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领取《面试通知单》。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确认。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讲授课题及内容由考生按照所报岗位抽签确定并当场进行准备,准备时间为40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
九、考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查对象。考查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等方面。考查时还要对考查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查结束后,考查小组对考查对象的整体情况出具书面考查材料,提出明确意见。
十、聘用
考查和培训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每月工资800元)。根据工作需要,新招聘中小学教师一律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为三年,对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十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会在鹤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bhsq.gov.cn)及时公布;同时在鹤山区政府一楼大厅公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92-29224930392-2314407
联系人:王援朝孙国朝
本简章归鹤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附件:
1、鹤山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2、网上查询学历证书查询码获取方法
3、鹤山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点此下载报名表)
鹤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8月12日
附件1:鹤山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附件2:网上查询学历证书查询码获取方法
1.中国移动用户编辑短信内容020发送到1065800883077,即可获得12位的查询码。
2.中国电信用户可拨打声讯电话16838887获得查询码。
注:每个查询码只能使用一次,获得查询码后切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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