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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2007〕35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市 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20名。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依据,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业务素质过硬的人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直学校教师12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数、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非在职的全日制普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安阳市范围内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在职全日制普招专科学历毕业生限报考小学或幼儿园岗位。(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录用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中学英语专业者须持有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报考语文专业者须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7、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5日至8月9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安阳市人事局三楼大厅 3、报名办法: ①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专业相一致,不能兼报。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数并在现场公布,考生可在2日内到原报名处重新选报岗位。 ②个人准备材料 a、非在职的全日制普招本科以上毕业生须持有效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相应的英语证书、普通话证书的原件;(以上证件须交复印件各1份) b、安阳市范围内非在职的全日制普招专科学历毕业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普通话证书的原件。(以上证件须交复印件各1份) 符合报名条件和加分政策的安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和安阳市“ 三支一扶”大学生还应提供聘用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及所在的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开具的推荐介绍信。 ③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须交纳报名 考试服务费102元,进入 面试程序者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面试相关费用。 ④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初审合格者,由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现场采集人像。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⑤考生于2009年8月13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安阳市人事局二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退还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直接进入 体检、考核程序。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三科,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指所报专业大学所修有关基础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09年8月15日 上午:8:00—9:40《职业能力测试》 10:10—11:5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下午:15:00—17:00《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4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安阳市实际,参加安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安阳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领取准考证的现场公布。 笔试成绩于2009年8月24日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公布,同时在安阳人事人才网、安阳教育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一岗位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制订,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人事局负责具体程序指导监督。面试具体程序为说课、试讲、答辩。其中说课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评委随机提问有关专业知识和试讲中发现的有关问题)5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20分钟。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核 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者直接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张榜公示。同时将拟聘人员在安阳人事人才网、安阳教育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事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安阳市人事局、安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72-5116810(教育)2299553(人事)
注: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