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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李昌钰教你——优秀警察:把不可能变可能(转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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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00: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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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李昌钰教你——优秀警察:把不可能变可能(转帖的)
作者:陈骥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
    很多人问我,怎样从中国的一个很小城市——江苏如皋走向世界?怎么从一个小小的警察变成世界著名的鉴识专家?我说这个很简单,就是使不可能变成可能。</P>
    有人问我人生的信念是什么?我觉得,人生的运气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能够坚守理想。永远不要说不,要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样你才能成功。尤其是对于警察来说,任何上级给我们做的任务,肯定都是很难的,但是你一定要用心用力去做。你一定要欣赏自己的工作。</P>
我是怎样快乐起来的
    人的信仰不一定要局限在宗教。只要你从信仰里面找到真爱,做到身心和谐,看得开,放得下,你就会快乐。</P>
    在读博士的时候,我有份工作,薪酬是1.9万美金一年。等到我拿到博士学位的时候,导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恭喜你今天开始要叫你李博士了,但是你要把那份工作辞了。我想糟了,我刚当博士就下岗了?他说,我很喜欢你,你就留着在这里做博士后。他给我6000美金一年。回家我跟我太太说:</P>
    好消息,从明天起你开始叫我李博士!坏消息,我们的家用从19000元变成6000元了……</P>
    后来,我当上教授,一年的薪水有3万美金。但是1976年,我被要求担任第一任鉴定中心主任。做鉴定中心主任1万美金。回家我又告诉太太:</P>
    好消息!明天你可以叫我主任了!坏消息,我们的家用又回到1万多元一年了。</P>
    很多人说我傻,好好的终身教授不做,做这个主任干什么。但我觉得,人要有理想,钱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我妈妈对我的教育就是,人家不做你要去做,这样可以为下一代中国人打开一个局面。后来我们鉴定中心成了世界最红的刑事鉴定机构。</P>
    当然,我要强调的是,我很幸运拥有一个很好的团队。我们鉴定中心的高级主管都很优秀:耶鲁、剑桥的博士一大群。很多美国人跟着我这个中国人这么多年,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有一个助手跟了我37年,他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变成中国人。我就跟他讲,这恐怕没有机会了。他说你一直跟我们讲“使不可能变成可能”,为什么这不可能呢?就在几年前,他在北京娶了一个中国太太。他很得意:“我的下一代就变成中国人了,我使不可能变成可能了。”</P>
    克林顿助手自杀案:差点改写历史
    美国曾经评出影响人类历史的25个事件。在这25件事中,有14件牵涉到我所参与的鉴识工作:“911”、辛普森案、克林顿丑闻、东欧万人坑事件……都是鉴识的活。所以鉴识工作已经不是局部的工作,我们的报告可能影响到世界历史。</P>
    1993年,克林顿总统的助手Foster死了。当时我们调查发现,死者系一枪毙命。问题是:他是自杀还是谋杀?</P>
    这事风风雨雨一年半,有的人说是让总统给谋杀了,因为这人知道太多了;有的人说他自杀,因为他的压力太大了;有人更传说他跟总统夫人有染……</P>
    当时,美国国会成立了一个新的侦破小组,请了一个大法官做主持人,他马上邀请我参加,现在我们的报告在美国国会变成历史档案。</P>
    这个案件不好做最终判断的原因在哪里?现场没有处理好。</P>
    如果说Foster是自杀,从案发现场的照片上看,唯一解释不了就是死者的眼镜没戴在眼睛上。自杀的人不会把眼镜拿下来再自杀吧?但也有可能是吃了一枪,眼镜掉了。但没有人试过,大家都不知道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P>
    当时的学者专家都说,这个一定是很重要的线索。因为还有人认为Foster是在睡觉的时候,被总统谋杀的,而尸体是中情局的人抬出去的,所以把眼镜丢在一旁。</P>
    我要问:你们睡觉眼镜拿不拿下来的?我想肯定是拿下来的。</P>
    怎么验证?假如Foster在自杀的时候,眼镜戴在脸上,他朝自己嘴巴打一枪,肯定会有脸部器官的血迹喷到眼镜上。    当时的工作人员对眼镜提取了指纹,随后血迹也都洗掉了。不过还好刷指纹时,用胶带提取了眼镜上的痕迹。我们最后在胶带上发现了皮肤和血迹,通过做DNA测试得知是此人自己的血液,这个疑问解决了,死者是自杀。</P>
    很多人认为,我对美国历史影响最大。为什么?照美国的宪法,Foster假如是总统谋杀,总统要下台;谁做总统?就是副总统,戈尔就变成总统。那么布什就选不上,那么美国就可能没有这场金融风暴……</P>
    一扇窗户——智破少女绑架案
    美国的一位侦探曾经向我讨教,怎么能够发现案发现场的有效物证?我就调侃:“我眼睛小,更容易专心。”他马上回答,那我们以后办案,得把眼角向两边扯,把眼睛变小了才行。    不仅是对一个公安,对任何人来说,观察力都是最重要的。   
    比如,一具女尸体被发现在公园的草地上。这具尸体本身就能告诉大家很多信息。这个女人没有鞋子,这说明公园的草地很可能是第二现场,她被杀死在别的地方;尸体的血还没有干,则告诉我们,死亡时间大概在三四个小时之内;苍蝇已经来了,但是蛆还没有爬出来,可见陈尸这里不久。</P>
    我曾经接手过一个千万富翁的13岁女儿遭绑架的案件。小女孩14个月还没有找到,被抓的主嫌犯又死了。我当时到了这个富翁家里,他家的房子很漂亮,在山顶上,占地面积有400多亩,有室内游泳池、天窗、火炉。我想:这个人怎么进去的,是从烟囱还是天窗还是从窗户还是从门?</P>
    我观察了烟囱,发现根本钻不进人去。然后每一个窗户都看过来,一直到后院,那里有一条小道,是一块一块红的岩石堆起来的,这是有可能进入现场的。我把沿道的一扇窗子上的纱窗拿出来看看,从左边、下边,我们找到一个残缺的指纹,我们由此提取了嫌犯的DNA。</P>
    第二步,从显微镜上看,可以判断纱窗是从外面剪掉的,而不是从里面。跟大家交换意见,他们不同意,需要实践证明。于是我先爬到石头上去了,举手够不到切纱窗的地方。我让队长上去,他一举手,超过了。这说明嫌犯比我高,比他矮。</P>
    而这个窗户最大只能开11寸的口子,那么综合起来就表明,嫌犯肯定是又高又瘦的。但他们之前抓的主嫌犯是什么样子的?又矮又胖。人家是蒙冤的,后来政府赔了1500万元。</P>
    第三天,新确定的嫌犯照片在媒体上公布,案子很快破了,很幸运那个女孩子还活着。</P>
    一个大手印——篮球队长杀人</STRONG></P>
    情报从哪里来?从现场来。一个优秀的警官可以找到很多与案情相关的物证。</P>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件,一家三口,祖母72岁,她儿子44岁,聋哑、弱智,还有她的孙女。3个人在一个周末,统统被杀死了。</P>
    案发大概是晚上,现场有打斗的情形。在地上发现一个手表,这是现场发现的唯一物证。</P>
    在现场,刑警马上就要去拿,我急忙说不要动。为什么不拿?因为,很多时候手表一下子掉在地上就不走了,一拿起来可能就又走了。所以你去看一下掉在地上的表面,可能可以得到案发的时间。</P>
    再看这手表是谁的?从外形判断,可以排除这个表是这个老太太,或者是他的残疾儿子的,或者是小孙女的表,所以这表是嫌犯的。</P>
    案发现场满地都是水,这个嫌犯可能是有犯罪经验的人,他在地上冲水来破坏现场。这样脚印就没有了。于是,我们马上到楼上,儿子被捅34刀,死在洗澡盆里面。在洗澡间墙上发现一个大的手印,这个手印有7.3寸,不是老太太一家三个人的,是嫌犯的。</P>
    如此大的手印,这个人是做什么的?根据生活经验和逻辑,我判断他是个篮球运动员。</P>
    再看,这个小孙女被刺了14刀。她是在桌子边被刺以后再被拉到沙发上,旁边有一个枕头,这里地面是干的,嫌犯洒的水到这里为止。那么这枕头底下的地毯上,是唯一可以找到嫌犯脚印的地方。果然,通过技术手段我们看到,确实有个血脚印,这是一个球鞋印。</P>
    后来这个案子告破,罪犯是一个中学的篮球队长。</P>
    一张照片——洗刷杀夫不白冤情</STRONG></P>
    鉴识科学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单一的学科,是由多种学科组成,其中一门很重要的科学是痕迹学。痕迹有时候是人做的,有的是武器造成的,也有的是工具制造的,或者有的是动物留下的,有各种的痕迹,都可以利用起来。</P>
    下面这个案子发生在洛杉矶最大的一个地毯店里。店主是一个中东人,通常礼拜天休息,老板就做各种账单。一个礼拜天,这个老板早上4点钟到店里,大概晚上6、7点钟还没有回家,电话也没有人接。</P>
    他太太忍不住就到地毯店去看看。一到店里,她发现店门关着,进去叫着先生的名字没有答应,但是看到先生的衬衫、裤子、内裤都挂在那里,就是没有人。当她走到办公室转角的时候,看到两条腿,地下有血:她的先生没有穿鞋子,脚上的袜子口有血,她正要看先生尸体的时候,突然有人从后面打了她一棍,她在昏倒之前看到一张长得很难看、头很大的黑人的脸。</P>
    不久之后她醒来了,她爬起来,到洗手间去洗手,擦脸,然后打电话报警。等警察的时候,太太还抹了口红。</P>
    她被抓了——先生刚死,你就梳妆打扮?她马上被起诉了。</P>
    这时候,太太紧张了,请了一个洛杉矶最好的律师,律师找了纽约的总法医,就接了这件案子。</P>
    两个月之后,我到纽约讲学,总法医打电话给我,说能不能帮他看一张照片:那个男子裸露的伏地的尸体,说他看了两个月看不出什么名堂。我一看觉得有个疑问,这个男人为什么要脱光?太太杀先生也不会叫他脱光吧?</P>
    洛杉矶的警察说,大概太太要引诱先生来伺机杀他。我觉得这个说法牵强。</P>
    我又看了其他几张照片。男人的背后有个血手印。但警方的报告上没有提及这点。原来,法医到现场就把尸体搬动了,血手印就模糊了,验尸中心洗过尸体后,血手印就没有了。还好现场照相的人,照了这张照片。经过检验,这个血手印不属于他妻子。</P>
    那么再回到开始的问题,这个男人脱光了是干什么?洗澡?</P>
    从现场的另外一张照,我们发现另外一个物证,是一个保险套。原来这位先生星期天不是去加班,他到酒吧招男妓。他那一天找了一个黑人,就是击打他太太头部的那个人。
发表于 2009-7-10 00: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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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05: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   错
发表于 2009-7-10 0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使不可能变为可能!
发表于 2009-7-10 10: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的运气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能够坚守理想!
发表于 2009-7-11 09: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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