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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招聘] 山西省河津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5月25日至6月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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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9: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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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教育工作需要,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为我市招聘高中教师165名。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组织,与教育局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1、有经验教师20名: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地理2人、历史2人、政治2人、生物1人。
2、“211工程”师范类院校本科及其它师范类研究生学历教师15名: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1人、地理2人、历史1人、生物2人、政治1人。
3、其它院校本科学历教师130名。其中:
职中20名:计算机5人、电子电气应用与维修2人、工民建1人、会计1人、英语1人、语文1人、音乐4人、舞蹈2人、美术1人、汽车应用及维修1人、焊工1人;
第二中学95名:语文11人、数学11人、英语11人、物理9人、化学9人、地理9人、历史9人、生物7人、政治6人、音乐5人、体育5人、美术3人。
其它高中15名:通用技术教师10名(工科类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2名、电子技术4名、自动控制4名),生物教师5名。
三、招聘条件
1、有经验教师需在教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在教师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户籍不限,河津公办教师限报。
2、“211工程”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证)或其它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户籍不限)。河津籍其它院校未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09年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
5、符合回避规定。
6、曾在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五年、档案年龄有涂改不能确认的不得报名。
7、年限计算截止日期2009年5月25日。
8、2008年参加二中面试未入围的本科生并且与铝厂二中、职业中学、永民中学签协议的可报名参加考试,若总成绩按职位排在招聘名额内,不占招聘名额。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25日—6月2日
2、报名地点:河津市凤源大厦西厅
3、报名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不准替代;报考英语专业的应具有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有经验教师还须携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有关材料。2008年前毕业生先到我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后报名。2009年的毕业生持学校证明与“211工程”师范类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及其它师范类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直接报名。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河津籍“211工程”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及其它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可报一个专业两个职位(招聘职位2和职位3)。
5、报考人员须填写《河津市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一份。
6、报考费用:报名费10元、每门课40元。
7、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笔试
1、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以闭卷方式进行,只考专业课,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须及格,后一名成绩并列,均可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满分100分,方案另定。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职位从高到低(面试成绩须及格),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报考一个专业两个职位的河津籍“211工程”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及其它师范类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笔试面试均先按职位2排队,未入围者按职位3排队。
(三)资格复审
审查报考材料、个人档案、身份核实、有无违纪违法超生现象等。不合格者,名额依次递补,根据复审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方案另定。不合格者,名额依次递补。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拟聘任人员。
(五)公示
在河津风采、河津电视台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5061293



河津市人事局
河津市教育局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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