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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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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13: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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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
经焦作市人事局、卫生局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能自觉履行卫生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
2、报考人员户籍不限,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
(1)从事专业: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影像、麻醉等相关专业。(2)大专以上学历;(3)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年龄在45岁以下;(5)相关专业八年以上工作经历。
3、无违法和重大违纪行为,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4月15日
2、报名地点:焦作第五人民医院院务部(人事科)。(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内乘坐17、16路公交,第五人民医院站下车)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医院为其出具借调函,可择日到医院相关临床工作,进入试用考核期。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试用考核、聘用的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有与拟聘用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和聘用
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对报名人员要进行政治思想及业务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其胜任现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或其有其他不适合现有岗位情况存在的不予聘用;
2、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市同级别医院同等人员标准;
3、确定聘用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医院报道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310703
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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