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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40名工作人员简章(全供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开封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局系统事业单位的编制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理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理期未满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相关内容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15日—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开封市市政管理处(劳动路9号) (三)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持毕业证、正式身份证和毕业证、正式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到报名点报名,gaoxiaojob,报名时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信息采集费15元。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开封市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者在指定地点现场照相。 (四)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8年10月24日持身份证及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2、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担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才能展示等。满分100分。 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应聘人员的最高笔试成绩计算,获得博士学位的考生经体检、考核和政审合格后直接聘用。
(三)加分 具有机电、给排水、道桥专业的考生加3分(有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均按一个专业加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五、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规定的体检内容和办法进行。按拟聘用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公示制度。经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对确定拟聘和受聘人员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招聘工作接受各方监督。聘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过程监督;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随机监督。同时在城市管理局设立监督与受理举报机构,正常工作时间受理监督举报事宜。
监督举报电话:3933893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办法 对体检考核与政审不合格人员和公示期间受理的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等额依次递补。 十、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开封市城管网(网址:http://www.kfchengguan.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开封市城管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8—2939431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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