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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信息动态] 2012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解读:专科招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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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16: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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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已发布,8月22日起开始接受报名,9月15-16日笔试。教育辅导专家在《2012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公告》文件出台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提供深度解读,方便考生获得报考相关的信息,以期为考生报考提供最切实、有效的指导。  一、招录人数大幅增加,取消专科班招生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641名,其中:基层检察机关32名,基层公安机关591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18名。招录人数相较于去年增加229名,增幅较大的是基层公安机关,由去年的370名增加到591名。此外,学制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招考人数的增加,对有志于从事政法干警工作的考生来说是一个绝好的机会,考生一定要牢牢把握这次报考机会。
  二、报考基层公安需要提前参加体能测试,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公告规定,考生在2012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7日14时30分期间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其中,报考基层公安的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5日11时30分,按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考生请于8月27日至28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基层公安的考生要在25日前完成报考,同时及时关注体能测试通知,并做好体能测试准备。
  三、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职位将取消,考生要及时关注报考情况
  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每隔半小时公布一次各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取消未达到报考比例数招录职位的最后截止时间为8月27日14时30分。已报名但未达到1:3比例的考生可在8月28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因此,考生在报名截止前,要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以免错失报考机会。
  四、考试科目有所变化,不再考查《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招生入学考试两部分内容。其中,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招生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由于2012年政法干警取消专科班,考试科目也有所变化,不再考查《文化综合》(专科层次),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统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招录公告:
  教育友情提醒: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7日14时30分

  网上改报职位时间:
  8月28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8日17时
  网上缴费时间:
  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9日17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2年9月10日至9月16日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9月1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
  9:00——11:30 《民法学》(本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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