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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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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8: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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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毕节地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全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公开招考公务员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2008年全区地、县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 一、招考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限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遵义市公安局、毕节地区公安局特警职位招录按《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毕节地区公安局2008年公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全区地、县两级机关共82个单位138个职位,招考340名公务员。其中:地直机关16个单位招考91名(地区公安局三个特警职位招考48名),县、市级机关66个单位招考249名。具体招考单位、职位详见《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毕节地区)》。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定向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报考。 5、报考市(州、地)机关的,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外,其余的仅限于户籍或生源属本市(州、地)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应符合以下体检标准:身高、视力条件为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类职位,双侧单眼裸眼视力放宽到4.6以上(或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4.9以上,400度以内),男性身高放宽到165CM;除身高和视力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4、报考省级机关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企事业单位或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含在监狱、劳教场所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到2008年7月。 5、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限制。 6、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至6月1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地直报名点设在地区图书馆。各县(市)报名点设在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贵州人事人才网》。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交6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两科)缴纳报名考务费。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7月1日——7月7日。报考地直机关的考生在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地区人事局军转大楼六楼),报考各县(市)机关的考生在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领取。 五、笔 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全区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毕节。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 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时间在2008年7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2:30—5:00 《申论》(A类) 《公共基础知识》(B类) 《专业知识》(C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审批等详见简章。简章、职位一览表等到各地报名点索取,也可登录贵州省人事人才网( http://www.gzrs.gov.cn )查询。 咨询电话:0857-8223243(地区图书馆地直报名点) 联系电话:0857-8222297(地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0857-8221482(地委组织部) 中共毕节地委组织部 毕节地区人事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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