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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弥补该县中学教师队伍不足,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00名,其中:县直高中教师60名、乡镇初中教师4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专业
(一)县直高中学校教师职位60名:
语文5人、数学2人、英语5人、政治5人、化学2人、历史6人、地理13人、物理3人、生物11人、体育4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
(二)乡镇初中学校教师职位40名:
语文4人、数学6人、英语6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3人、物理3人、化学2人、生物4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
各专业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4,如报名人数低于此比例的,相应核减该专业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中教师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 服务嵩县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学生报考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招聘范围的报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所报学科及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
5、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现场提交《2012年嵩县县直高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2012年嵩县乡镇初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经审查合格,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信息采集费,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1. 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 报名地点:嵩县实验中学
3.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教师资格证。
(5)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嵩县县委组织部考核证明(附件3),大学生村干部是兼职教师的,同时提交嵩县教育局考核证明(附件4);“三支一扶”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类人员报名时同时提交《2012年嵩县教师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
4、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3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于7月30日至31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报名所需表册请从以下网站下载填报,网址为:嵩县人才网、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信息专栏。
(二)加分对象及优惠政策
报考乡镇初中教师的人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服务嵩县的“三支一扶”学生期满合格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2、服务嵩县的大学生村干部兼职农村学校教学工作2年以上考核合格,本人承诺继续在农村任教,免于笔试,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卷面最高成绩计算;符合免笔试条件者,自愿参加考试后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但不再享受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卷面最高成绩优惠政策。
3、服务嵩县的专职“大学生村干部”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时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者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以上人员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优惠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由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嵩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1日上午,8:30—10: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2.试讲(100分)
根据聘用职位及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试讲人员,比例内成绩并列者全部列入试讲。
(1)试讲时间:于2012年8月10日进行。
(2)试讲地点:以试讲通知为准。
(3)试讲内容:以现行的高中教材、初中教材为准。
(4)试讲办法: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15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四)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上述网站予以公布。总成绩并列时,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考生所属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资格、报考条件,是否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考生所属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行递补考核。
八、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聘用人选。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事、编制、教育、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现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本方案解释权归嵩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
1、高中教师报名表
2、初中教师报名表
3、县委组织部考核证明
4、县教育局考核证明
5、2012年嵩县中学教师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2028、0379-66330835
嵩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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