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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公安保卫工作的需要,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防暴队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防暴队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范围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防暴队员职位设置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25周岁之间(1987年6月1日至1994年6月1日间出生)的男性公民,驾驶员职位报考人员年龄限定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驾驶员职位报考人员学历不限,退伍武警、军人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其他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10日- 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山亭保安服务公司(公安分局大门东侧);
(三)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属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关于学历、专业方面的证明材料;属驾驶员的,须另外提交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属退役武警、军人的,须另外提交退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时须填写《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防暴队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公安分局纪委、监察、人事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予以审查,并对报考者身体条件进行目测,不合格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确定报考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到2:1的岗位,直接开考;对确定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取消录用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体能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8:00—12:00;
(二)测试地点:枣庄市第十八中学;
(三)测试项目和标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长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测试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五、考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范围。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形式。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枣庄市第十八中学;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拟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公安分局进行政审。对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递补。体检人员需缴纳体检费200元。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出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形式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同山亭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为三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择优由山亭保安服务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凡需通知和公示的相关事项均在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网址:strsj.shanting.gov.cn)。
监督电话:8864132,8864133
咨询电话:8864116
附件:职位设置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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