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265|回复: 0
收起左侧

[高校教师招聘] 徐州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6 09: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徐州医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2011年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至7月18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1点)。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①现场报名,(地点:徐州市铜山路209号主校区行政楼225室);②网络报名(徐州医学院人事处邮箱rsc@xzmc.edu.cn);③邮寄报名(以邮件收到日为准,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学院人事处,邮编:221004)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徐州医学院求职申请表》(可在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2、个人详细简历;
  3、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全部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材料有不真实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其应聘用资格,另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由人事处通知考生,教学科研岗位(岗位代码1-6)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岗位代码7-1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7月19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月21日前,人事处通知通过报名审查的应聘考生来校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请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岗位代码9-12)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 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其中教学科研岗位(岗位代码1-8)考试由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组成,其他岗位(岗位代码9-12)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英语和综合测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英语试卷难度与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难度相当,综合测试试卷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管理知识测试。
  应聘岗位代码为9-12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按英语和综合测试各占50%计算笔试最终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医学院人事处主页公布,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办法由徐州医学院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总成绩60%为合格。各招聘岗位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将在徐州医学院人事处主页公布,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查询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排名。
  (三)面试
  面试由徐州医学院组织。面试按照徐州医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办法及具体时间将在徐州医学院网站及人事处主页公布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分成绩60%为合格。
  (四)成绩计算
  教师科研岗位(岗位代码1-8)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其他岗位(岗位代码9-12)笔试成绩按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该项总分的60%不予录用。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262042
  联系人:刘晓朋、汪琳琳
  电子邮箱:rsc@xzmc.edu.cn
  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邮编:221004)
  六、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262246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一、《徐州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徐州医学院求职申请表》


附件一:徐州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二:徐州医学院求职申请表.xl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1 20:09 , Processed in 0.14115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