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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学校系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所属的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一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 备注 | 专业技术岗位 | 3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商务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 | 学校地址: 福建莆田 |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作风正派,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包括心理疾病)或传染病; (四)热爱 教育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性格开朗,有一定科研能力,能从事成人干部教育 培训; (五)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待遇及相关问题 (一)在校工作期间,属于事业单位 编制内聘用人员,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正式聘用人选,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伍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于2012年7月4日-31日到福建省税务学校综合楼五楼人事科报名(来前请先电话联系)。 3、材料提交:(应包含本科学习阶段的相关材料) ①《福建省税务学校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个人简历;④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⑥学习成绩;⑦科研成果、论文论著;⑧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尽可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以上复印件的原件需提供现场认定。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后,将进行相关测试。 5、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6、联系人:陈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594-2281702,13599554682 1、根据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此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2、用人单位按照已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对应聘者所学专业及毕业院校、学习成绩、教学科研素质和获奖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面试、考核、 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 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报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福建省税务学校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