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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师招聘] 江苏省如东县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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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19: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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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东县教育系统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至1994年6月期间出生)。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至1994年6月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其中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具有《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本县生源或户籍。
(四)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和不限。
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可视同应届毕业生。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所学专业、职业资格、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1.报考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如东县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三楼311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黄海西路)。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②《如东县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
③身份证、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东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7月14日在如东教育网(www.rdedu.net)、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示。
(2)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因前两年报名人数不足而未能开考的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2∶1),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县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2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404室)。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到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由如东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0%)和学科专业知识(80%),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从事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电工电子、服装设计、汽车维修、广告设计教学以及美容美发实习指导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所必需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人选。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余人员按笔试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同时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综合素质测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公布。如有主动放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和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说课、面试两部分。考生在在指定时间、地点,按指定课题集中独立备课后进行说课,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相应学段指定教材、指定课题。说课结束后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说课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说课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并在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公告。
2.体检办法。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出现同分,取说课成绩高者。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如东县人才网、如东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任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出现同分,取说课成绩高者。
2.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择校,按招聘岗位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出现同分,取说课成绩高者。
3.考生自主择校后,由如东县教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应在2012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4197352(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4512932(如东县县教育局)。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2939517,举报信箱:rd106@sina.com
(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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