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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争夺停车位,两家单位出动多辆公车对峙!”昨天,郑州市多位热心市民报料称,在建设路与京广路交叉口立交桥处,两家单位的车辆“顶牛”10多小时,难见分晓。两家单位表示,他们使用该停车场,均有市相关领导批示。 [现场] 新购警车和洒水车“顶牛” 昨天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该处停车场位于建设路与京广路交叉口东侧立交桥下,地面标示车位线清晰。八九辆洒水车朝不同方向停放,17辆白色未上牌警车,依次停泊车位内。 在现场,郑州市城区道路洒水降沉管理中心洒水科科长刘亮山介绍称,2月16日上午11时30分许,他受郑州铁路公安处刘副处长邀请,到其办公室协商两家单位公车如何在此停放,“刘副处长说,新购买的警车没处存放,想让腾出一半位置,供他们使用。”刘亮山说,当时他没同意。不料,双方分手约5分钟,他接到员工电话说,铁路公安处强行把车子开进。 [解释] 双方均称停车有相关领导批示 “我们在这儿停车,有市相关领导的批示。”刘亮山称,解放路立交桥修建的时候,他们便向市里写报告申请,把此处的停车场利用起来,供30辆洒水车停泊。申请很快得到同意。“现在,我们的书记拿着领导的批示,和局里领导正向市里反映。” 随后,记者赶到郑州铁路公安处,见到了负责此事的刘副处长。刘副处长说,把刚刚购买的警车停放那儿,去年得到了市相关领导批示,“啥时间批的,记不清了。目前,领导的批示交给停车场管理中心”。 [说法] 警车撤离停车场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二七大队闫队长,该队负责此区域停车场管理。闫队长坦言,两家单位所说领导批示,他没有看到。从2009年,洒水车开始在此停放,“两家单位争执,我们只是聆听,没有介入处理。” 昨天下午5时,刘亮山反馈信息称,经过辖区派出所协调,郑州铁路公安处赔礼道歉,停放的警车也要挪离。随后,记者致电郑州铁路公安处刘副处长求证,“当时正开会,具体情况不清楚。我马上问问情况。” 晚8时40分,刘亮山反馈信息说,郑州铁路公安处正将停放在立交桥下的警车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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