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408|回复: 3
收起左侧

[活动|公告] 户籍改革和教育公平要搬掉“三座大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28 00: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户籍改革和教育公平要搬掉“三座大山”
  
童大焕—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距离教育部长表态称“很快出台随迁子女如何参加高考”已逾半年,官方尚未公布实质进展。十五学者联名上书国务院总理,要求放开高考户籍管制。学者们认为,短期内,应将高考报名条件改为“学籍”所在地,可以设置一定的年限限制。
此前的9月8日,温家宝总理在河北张家口考察时也指出,“要逐步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由输入地政府负责;抓紧研究制订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类似的呼吁已经持续多年,但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据统计,201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小学和初中就学的人数达到997.1万。而他们的背后,是5800万被迫与父母骨肉分离的留守儿童。若不能妥善解决他们的上学、医疗、社保、升学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曾经,题为《我要读书》大眼睛女孩震撼了无数国人,现在,一幅在网上疯传的照片《弟弟要睡了》同样让人感到无比心酸和沉痛,两幅照片跨越20年,诉求居然还是“我要读书”。在号GDP全球第二的国度,让孩子们安心地完成学业,怎么如此之难?
我们口头上一再强调要均衡发展、均衡教育资源,为什么一到市场自发均衡发展、均衡教育和其他资源的时候,行政力量却反其道而行之,阻碍这种自由均衡呢?儿童随进城工作的父母流动,进入城市学校,难道不是一种自发的、市场化的同时也是最高效的资源均衡方式?
而且这种均衡几乎不需要流入地政府付出多少成本。现在大城市教育、交通、医疗等资源紧张,事实上不是因为外来人口流入而是因为政策安排不当。拍脑袋决策、观念先行的城市规划模式,违背了社会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比如北京十五和十一五规划都要求人口增长不能超过每年20万(各项交通、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就是据此规划的),但实际增加人口是每年80万。一方面,随着适龄就学儿童锐减,城市中大量中小学校关停并转;另一方面,在房地产建设中大量配建的学校(土地和建设资金其实都来自购房的业主),有相当不少五年十年长期空置不用!
不让流动儿童在人口输入地升学高考,并导致更为庞大的留守儿童现象久拖不决,事实上违反了1992年3月1日起对我国生效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第三条第1款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第九条第1款规定:“缔约国应确保不违背儿童父母的意愿使儿童与父母分离,除非主管当局按照适用的法律和程序,经法院审查,判定这样的分离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而确有必要。在诸如由于父母的虐待或忽视、或父母分居而必须确定儿童居住地点的特殊情况下,这种裁决可能有必要。”
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参加高考,事实上还不仅是一个教育公平的问题,而是一项更为基本的不与父母分离的基础权利问题!实现这个基本的公民权利和基本的儿童权益保护,有关部门非不能也,乃不为也。非关利益,而事关观念。因为决策层的孩子,绝大多数要么早已过了高考年龄,要么早已出国留学。
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教育主管部门有促进教育公平的愿望,学校和老师更有爱生如己出的传统而不论其是否为外来人口;作为户籍主管的公安部门,同样有户籍改革的愿望,因为数亿人口的人户分离状态给他们的人口信息管理带来了巨大的障碍。问题出在哪里?三大城市群的中心城市成了阻碍户籍改革和中国儿童权利保护的“三座大山”: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往这之外的地区迁户口,可谓“相当容易”,儿童升学自然也不成问题,但若要在这三五座大城市之间、或者其他地区往这三五座城市迁户口,则可谓难于上青天!可笑,在号称法治统一的中国,地方的“三座大山”却绑架了中国的户籍政策和儿童权利保护!而这三大城市群,恰恰是人们流动的主要方向和未来中国人最主要的聚居地!一半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都集中在北上广深四座大城市生活。
请给户籍改革和儿童异地高考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孩子们伤不起,中国的法治伤不起。


   
下一篇: 变是常态 不变是非常态
发表于 2011-11-28 00: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92:}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8 08: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8 08: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3 17:52 , Processed in 0.14278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