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120|回复: 4
收起左侧

[经验技巧] 湖南政法干警面试题型:人际关系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22 07: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湖南政法干警面试题型:人际关系类


  一、人际关系的涵义   人际关系类题目是面试中常考的一类题目。人际关系是指建立自己与他人、团体的关系。人际关系包括与他人的沟通以及组织中的服从、合作、协调、指导、监督等活动。人际关系处理与协调实际上是一种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
  人际关系也是社会人群中因交往而构成的相互联系的社会关系,属于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的范畴。故人际关系也被称为“人际交往”。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同学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关系及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人际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作质量的好坏。
  公务员职位的特点就是要跟领导、同事和群众打交道。因此巧妙的处理好人际关系,不仅是圆满完成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考生公务员基本素质的直接体现。
  二、面试涉及的人际关系类题目的基本类型
  (一)公务员与领导关系的处理
  个人与领导的关系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种:工作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同时又是一种同志关系。不同的领导有不同的风格,个人如何与领导做好沟通协调,关系到工作是否能顺利开展。
  在面对这类问题时题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摆正位置。2)检讨自己,主动沟通。3)尊重而不崇拜,补台而不拆台。4)服从而不盲从,是非原则要分清。5)以工作为重,荣辱不在一时一事。
  (二)公务员与同事关系的处理
  同事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关系、协作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竞争关系。公务员要有与同事、朋友和睦相处的能力。大家在一起工作,彼此能够和睦相处,形成和谐一致、心情舒畅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三)公务员与下属关系的处理
  公务员与下属的关系应该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决策者与执行者、带头人与追随者、领跑者与运动员关系。一个优秀的领导者除了需要哲学家的睿智、战略家的眼光、科学家的缜密、军事家的果断、改革家的创新外,同时还得使下属对其有一种父母般依托、安全感,师长般的信赖、服从感,艺术家般的号召力、亲和力。
  (四)公务员与服务对象关系的处理
  人民群众是公务员的“衣食父母”,人民群众是公务员的“上帝”。我们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应该是一种“鱼水关系”、“水舟关系”。要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最根本的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自己看成是人民公仆,而不能以机关代表自居。和群众打交道应热情、谦虚、平易近人,绝不能指手画脚、盛气凌人。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公务员要把群众的反应、群众的情绪、群众的愿望、群众的问题,揣在心窝、落实在行动上,在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务必牢记执政宗旨、人本原理及人文关怀。
  面对这类题目时我们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要有公仆意识,摆正关系,明确角色,要明白公务员与群众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
  其次:对待群众要有服务意识,转变职能,改善服务,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最后:处理问题时要有法律意识、民本意识诚信意识,能做到热情接待,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树之以诚,做到文明执法。
  (五)公务员与亲友关系的处理
  公务员是社会的公仆,是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专业化的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公务员也是社会人。在工作与生活中,公务员能做到家人、亲友和国家社会利益的统一固然是好事,但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公务员的“第一身份”是“公”,是国家的工作人员,是广大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必须做到公正执法、不偏不倚。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相统一,在坚持不违法,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原则上保护好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在双方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要坚决的选择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国家、人民的利益。

发表于 2011-9-22 09: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点评

谢谢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22 10:30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10: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0-3 03: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你一个
发表于 2011-10-8 00: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你一个呵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5 16:37 , Processed in 0.15324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