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199|回复: 0
收起左侧

[热点时评] 时政热点:禁止将违法建设的地下空间出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3 20: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京市住建委:禁止将违法建设的地下空间出租。人民网北京11月30日电 为保障物业管理中消防、电梯、供水供电设施、地下空间等各生产环节的安全运行,北京市住建委昨天发布《物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点》,详细列出87条物业行业需要遵照执行排查的要点,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从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和内部管理三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

记者注意到,在地下空间使用方面,这份排查要点明确禁止将违法建设的地下空间出租;禁止将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间出租居住。

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专人值班

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透露,为深刻汲取近期本市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委依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制定了《物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点》。

这份《物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点》中包括消防、电梯、供水设施、排水、电气、有限空间、地下空间、建筑安全、高空作业、公共区域、监控防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装饰装修管理、内部管理等16个方面。

在消防方面,要求物业企业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物业管理项目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等。

地下空间禁租“无证”单位

在地下空间方面,要求不得将地下空间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而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也应当符合本市有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规范、标准。地下空间用于出租的,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禁止将违法建设的地下空间出租,禁止将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间出租居住。

如果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也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工程的主体结构或者拆除地下空间工程的设备设施。

此外,还要求各物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健全,加强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得将物业管理事项、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疏散楼梯间禁违规停放电动车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在不少小区内常常出现的隐患行为在排查要点中也被明确禁止。记者也同时获悉,《排查要点》也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加强对居住、商业、办公等场所及楼院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

具体而言,严禁在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充电,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棚用电安全管理。

对于不少老百姓关注的电梯安全方面,这份排查要点着重强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技术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定期检测报告、日常维修养护记录、中大修记录等。还要配置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也应当掌握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对在用电梯也要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排查要点》的印发是为了进一步指导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理顺管理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物业企业抵御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能力。“通过全面排查治理物业管理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系统分析,找出各类安全隐患产生的内在原因,从而达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目的,保障市民住得放心、住得舒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3 17:38 , Processed in 0.138784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