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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2017年国考申论热点:网红经济应有益于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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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5: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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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的志向往往是现实的反映。对于“长大后想做什么”这个问题,50年前答案可能是“工人、农民”,30年前可能是“科学家、工程师”……时代在发展,职业理想也随之变化。在职业选择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网红”作为其中一种,原本无可厚非,但目前的问题是有职业道德、能传递社会价值的网红极度缺乏。
互联网的兴起荡平了传统社会的成名壁垒,创造了成为公众人物的平等机会,使每个人都可以凭自己独特的才能获取关注度和影响力。在这一过程中,网红需要善意运用自身影响力、主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让网红经济真正成为创业创新时代的一道风景。
[参考对策]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给“网红”提供走红平台的各类媒体要反思。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网红”要想走红,必须依托网络媒体、社交媒体,有了这些平台才能积累大量粉丝。故负能量“网红”渐次粉墨登场,网络媒体、社交媒体“功不可没”。要防止“网红”误导青少年,网络媒体、社交媒体有责任当好“把关人”,第一时间封杀低俗视频或照片,以遏制以丑为美的“网红”挑逗网民神经。
隐藏在“网红”背后的网络推手要反思。很多网络红人一夜爆红,其背后一般有推手在策划与炒作,若仅为吸引眼球,牟取经济利益,而炒作那些黑白颠倒、美丑不分、真假不辨的“网红”,无疑是在助纣为虐,有违公序良俗。“网红”不是不可网络制造,但不可唯商业利益驱使,玩欺骗网民、误导青少年的路数,否则,会面临太多的道德批评,甚至会被法律拷问,落得个鸡飞蛋打的结局。
追捧“网红”的青少年更应反思。“网红”是易碎品,成名快,消失也快,随着网络喧嚣纷呈,一个又一个游走在道德和法律边缘的“网红”,很快被我们抛在脑后,就是明证。只有在现实中脚踏实地地努力的人,才能取得真正成功,才能获得长久的美誉度,也才能持续发挥影响力。为此,只有持续修炼自己,发展自己,才是正确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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