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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单位简介 昆明市统计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与条件 本次在昆明市12个县、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选调具有大型普查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统计事业,在统计事业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依法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近三年的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中均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大型普查工作执法经历(县级以上统计部门证明); 6、身体健康; 7、其它条件(见计划要求)。 三、选调职位计划及要求 选调职位计划及要求表 (3)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通过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昆明就业网和昆明市统计网等发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①报名方式:昆明市统计局人事处现场报名,地址: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29室; ②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③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所需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由县(区)级普查机构出具的参加过大型普查执法经历的相关证明;一寸彩照二张。报名表、单位证明、承诺书原件各一份。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④联系人:关学智陈静林,联系电话:63108222,63176846; (2)报名要求: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资格审查由昆明市统计局负责。每个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取消该选调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昆明市统计局人事处(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29室); 领取要求:经资格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静林联系电话:63108222;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考试科目、范围:计算机知识、统计法(相关法律)、统计基础知识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 (3)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昆明市统计局会议室(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17室)。 2、面试 (1)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专业测试方式,内容主要为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昆明市统计局会议室(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17室)。 3、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考核、体检 1、公示无异议,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2、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选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统计局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由市统计局党组(班子)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一)严格按照选调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选调单位负责人及选调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夫妻关系的应回避。 (四)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选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选调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调简章由昆明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昆明市统计局:63108222 市纪委第五纪工委:6396277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63192326 二0一五年十月九日 附件1-昆明市统计执法支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昆明市统计执法支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3-昆明市统计执法支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来源: http://www.km.gov.cn/xxgkml/rsxx/gwyzl/9775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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