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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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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 ,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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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3 18: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就毙了他们!!
发表于 2011-9-18 19: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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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15: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删了吧,要是真的,看着难受,吓人。要是假的,这群人真没良心
发表于 2011-9-21 15: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摘要:8月13日11点52分,网友孙建华发微博说:“我表弟,七夕浪漫会女网友被骗山西晋中,入传销狼穴。家人发现及时,所以均拒绝配合打钱。故后来性质变成了赤裸裸的绑架勒索了。(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剁手指照片和作案菜刀。
(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8月13日11点52分,网友孙建华发微博说:“我表弟,七夕浪漫会女网友被骗山西晋中,入传销狼穴。家人发现及时,所以均拒绝配合打钱。故后来性质变成了赤裸裸的绑架勒索了。每天电话短信不断,扬言不给钱就先剁手然后再转卖云云。下面是我之前收到的彩信,标题是‘今天老子砍个手为利息’。”微博里还附了一张图,图片显示有人用菜刀切在孙建华表弟的右手拇指上,切口处鲜血淋漓,孙的表弟则被人控制,表情痛苦。

    由于“有图有真相”,孙建华的微博很快就被网友们转发了上万条,同时孙建华也向晋中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求助。下午3点48分,晋中警方在微博上回应孙建华,要求其联系当地110,稍后晋中市公安局通过微博确认已“紧急介入调查”。

    13日晚11点,晋中市公安局发微博宣布说,孙建华的表弟已被警方找到,“他的双手完好,并无伤害。”稍后孙建华也在微博上确认:“不到12个小时,警方已经成功解救我的表弟,他的手指并未被砍,刀口处正好有个缺口卡住手指,目前家属正前往晋中接人。”警方随后发布了两张图片,一张图片展示了涉案的菜刀,上面确实有缺口,另一张图片上,受害人伸开双手,双手完好。

    至此,案情真相大白,有网友感叹“果然是出戏。”(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14日上午,晋中市公安局的微博公布案情:21岁的李某为了向家人索要1万元人民币作为传销加盟费,与他人用有缺口的菜刀和红墨水制造了砍掉其右手大拇指的假象,通过彩信发给家人,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家里尽快将钱寄来。下午,晋中市城区分局路西街派出所通过微博通报我,编排砍手照片的共有四人,“对此四名违法行为人各处行政拘留十日。”

    @慕容雪村:切手指一事,有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他和传销团伙演的一出戏。传销者一旦被洗脑,就不再是正常人,应以病人视之。(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南都记者 王世宇 实习生 何绮玲

发表于 2011-9-23 21: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气愤~逮住一个毙掉一个~一群畜生~
发表于 2011-10-2 11: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传销很害人,要严厉打击;第二,时刻让自己保持清醒,不要总幻想着和网友mm见面,然后幻想着可以云云... 第三,有个爱自己的老婆是很幸福的
发表于 2011-10-9 14: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guyongkun88 发表于 2011-8-14 14:13
警察就会欺负老实的老百姓 该抓的不抓,中国的政府 腐败啊

兄弟,有点以偏概全了。
发表于 2011-10-19 18: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国度
发表于 2011-12-4 19: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假的,配合传销人员演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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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19: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恨的就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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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14: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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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15: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过去报案,如果使用手机可以gps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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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2: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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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22: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  无法无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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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08: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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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8 22: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我去年就看过这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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