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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通辽市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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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5: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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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通辽市
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报考我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岗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地点
    2014年8月10日(星期日)早6∶00前到新华集团(原市政府大楼)门前、哲里木广场北侧集合,6:30统一乘车去体检医院,迟到不候。
11日17:30时前未接到复查通知者为合格。
二、有关要求
1.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因本人原因不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并于8月10日前书面告知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及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钢笔(碳素笔)。
3.体检费每人36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个别考生因诊断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或申请复检的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4.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2天要多休息,清淡饮食,不要饮酒。
2.女性受检者妇科检查前应向妇科医生声明婚姻状况(已婚或未婚)。女性月经期请勿做妇科检查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的受检者,要事先告之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所有体检报告单及表格个人不得带走。
4.体检期间保持医院环境卫生及工作秩序。
5.考生要保持联络方式畅通,遇有特殊情况或手机号码变动要及时拨打0475-8836247(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或18604750027进行联系。  
 
   
    四、体检项目
1.血液及尿液检查
2.内科
3.外科
4.耳鼻喉
5.口腔科
6.眼科
7.妇科(女性检查项目)
8.B
9.心电图
10.胸透
【名单上通辽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看】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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