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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2014学年扩班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4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萝岗区设考点。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职员39名(含新疆班生活指导老师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招聘的学科及职位数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区、从化区)的人员需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中《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附件2);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1.应届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 (2)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外语、特教类教师职位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应聘其它职位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4)具备附件1各职位所列其他具体招聘条件。 2.社会人员: (1)有关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年龄条件如下: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③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中学相应岗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相应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此类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后续考试。 (2)教师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具备附件1各职位所列其他具体招聘条件。 3.新疆班生活指导老师要求文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者须有新疆内高班毕业或在新疆完成义务教育及高中学业的经历,男、女教师各1名。 4.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办理至少须15个工作日,建议报名者提前准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新疆班生活指导老师的招聘 另行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按照当地公开招聘相关程序及我区所定标准进行招聘。 (二)其他教职员的招聘 此次招聘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4日(星期五9:00时)至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17:00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12:00时)。免笔试人员成功缴费后,无需打印准考证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本人放弃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未能开考职位的报名费用原渠道退还考生。 (3)报名须知: ①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5(报考知明学校的达到1:3)及以上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可视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中小学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减少的职数,经我局研究决定,可转为用于招聘小学语文教师,相应职位平均分配到小学语文教师A组、B组的招聘职数中,按职位表上用人单位的排列顺序对应使用。划转的职数不再另行接受报名。职数划转情况于报名结束后在萝岗区政府网、萝岗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告。 ②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 ③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起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 暂定于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组织笔试,凡是网上成功报名者均可按准考证指引参加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要求为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和各学科相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限制在120分钟之内完成答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中。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7月24日前在萝岗区政府网、萝岗教育信息网公布。 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对象面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45。 (2)资格审查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少年宫一楼大厅(萝岗区香雪七路1号) (3)资格审查须知 ①面试对象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②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回。 ③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含免笔试人员)及面试相关事项于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前在广州市萝岗政府网、萝岗教育信息网公布。 4.面试 面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别以100分核算,任一项低于60分均不能被录用。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技能,测试包括书面测试、试教、说课、技能展示、实操等形式。其中,音乐教师主要测试声乐表演和乐器演奏等;美术教师主要测试素描、国画或色彩;体育教师主要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水平,信息技术教师主要测试电脑操作及网络维护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录取对象。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分两组分别进行专业考核。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等,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录取对象。 面试暂定在7月29日至7月31日之间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免笔试人员按专业技能测试50%、结构化面试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人员按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40%、结构化面试3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即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萝岗区政府网站、萝岗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5.体检与组织考察 各岗位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生综合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萝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4)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见附件5)执行。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经审核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萝岗区政府网站、萝岗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整理相关材料统一报区人社局审核后,与社会人员办理调配与聘用的相关协议与手续,与应届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服务最低期限均为5年)。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职位情况享受萝岗区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除特别标注职位外,其他社会人员拟录用者暂只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须在入职后试用期满,并且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予以聘用和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萝岗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萝岗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1.广州市萝岗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职位表; 2.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略); 3.广州市萝岗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一览表;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略); 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略) 广州市萝岗教育局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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