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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面向师范类毕业生、面向社会其他人员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全额事业编制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131名,直属民办学校事业人事代理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 3.身体、心理健康。 (二)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 具备与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1.全市未初次就业的2014届温州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2.2014届温州市外生源、在温高校就读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3.具有鹿城、瓯海、龙湾(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常住户口的(以2014年6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不含已在民办学校实行人事代理对象)就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4.2013、2014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温州籍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限报考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面向社会其他人员的招聘条件 具体年龄、专业经历和户籍等条件要求见《温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单位、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注册、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0时—6月28日17时。报考人员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wzer.net)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6月29日8时—6月30日24时。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0时—7月1日24时,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14年7月4日—7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温州市教育局第四会议室(龙方路市第二十一中学内)。现场确认只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登录招聘系统,可进行网上查询。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的《2014年温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经历证明材料。还未拿到相关证件的需要院校或当地教育局出具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 (3)2013、2014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籍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现场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并予以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4年7月5日下午2:30—4:30在确认现场进行改报名,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部分专业紧缺岗位将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1:2。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人员在2014年7月9日9时—7月11日24时登录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复查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进入第二轮考试的报考人员进行。经第一轮考试后,按1:3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的对象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查。资格复审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第二轮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第二轮考试资格。其空缺由该岗位第一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录程序及办法 考试分别进行两轮。第一轮、第二轮考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70%。 (一)第一轮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第一轮考试分类进行专业笔试或技能考试,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 1.专业笔试时间:7月12日(周六)下午3:00—5:00。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的,分专业统一进行笔试(具体见岗位一览表);报考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统一进行以“特殊教育学”为主要内容的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占20%)和本专业知识(占80%),满分100分。专业笔试试卷委托考试专业机构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技能考试:报考音乐(含器乐)、体育、美术(含书法)、德育、国际象棋、医务人员、会计、科普教育、造价工程师和职业专业类等岗位的(具体见岗位一览表),统一进行技能考试。技能考试方案、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第一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开考岗位报考者全部进入第二轮考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第二轮考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在温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轮考试 采取分专业考评的形式进行,按70%进入考试总成绩。 教师类岗位的分上课、基本素养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20%;非教师岗位进行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70%。具体考试方案、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第一轮、第二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教师岗位的上课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非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30%+第二轮考试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网和温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的直属公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师资优化配置要求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凡属于教师岗位的,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他 (一)应届毕业生截至2014年8月1日未领到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专业审核依据。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四)报考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保证在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温州教育网址:www.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112室,0577—88639615;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教育局监察室301室,0577—88635200;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286875。 附件 1.2014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温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8日 下载附件:1.2014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温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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