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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人民医院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短缺和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90%以上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关于汉中市2014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14〕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为县人民医院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2名。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专业7名、医学影像学专业2名、医学检验专业2名、预防医学1名。 以上拟招聘岗位在某一个专业出现招聘人员不足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的其他专业范围内予以调剂,以保证圆满完成招聘任务。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南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zheng.gov.cn及相关医学院校内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至4月9 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 2.报名地点:南郑县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3.报名证件: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须持以下证件原件: (1)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同一底板;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序号等信息);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个人简历;学生成绩登记表;学校出具本人属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的证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出具未就业证明; (4)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的毕业证打印件。 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自行解决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出现纠纷与此次招聘无关。 (5)应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4.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填写《南郑县人民医院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职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5.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组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如遇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的领取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可在工作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经本人签名后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两科均按100分命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科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法为:笔试科目成绩占60%,面试科目成绩占40%。 笔试科目主要考核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1.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内容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医学法律法规等内容;专业知识:(1)临床医学专业考核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专科知识;(2)医学影像专业考核相关专业知识。 2.医学检验专业和预防医学专业考核相关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对参加笔试科目考试的,笔试结束后,将笔试科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名次,分职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按《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核专业技能。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面试前通知面试人员。 (五)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所报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科目成绩高的排前)。 (六)体检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如有疑议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应聘人员。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着重考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复审及公示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5月初将《2014年县人民医院定向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汉中市定向招聘办公室。由市定向招聘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汇总、资格复审后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汉中市定向招聘办公室反映。 (九)资格终审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卫生按照市上统一安排时间,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和承诺书。签订了三方协议书和承诺书的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医学学士学位证、未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以及三方协议书原件到市人社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十)聘用 终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凭市人社局签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到县人社局报到,与县卫生局签订定向招聘服务协议书,并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用人单位与终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三、组织保障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检监察、编办、人社、卫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招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定向招聘的日常工作。 四、招聘纪律和要求 南郑县人民医院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是一项政策性、时限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按规定的时间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能自行其事,不得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考试命题、制卷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保密。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命题及考试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规定给予处罚。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违犯招聘考试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916—5510799 监督电话:0916—5512188 0916—551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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