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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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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9 13: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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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3个事业单位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研究评审中心、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广州市地铁工程资金协调办公室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研究评审中心
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研究评审中心为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开展投资形势分析,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促进社会投资、加强政府投资工作等方面政策建议;承担市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承担市政府投资前期研究策划以及投融资研究等有关工作;具体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受市发展改革委委托,负责组织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近期建设规划及初步设计概算、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审核评估意见;在市发展改革委的组织下,具体实施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后评价工作;承担市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机关干部教职员工住宅小区)的有关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为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配合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监察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节能监察日常工作:一是监督检查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设计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二是监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三是受理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四是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日常监察工作;五是受市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六是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
(三)广州市地铁工程资金协调办公室
广州市地铁工程资金协调办公室为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组织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运用、增值和还贷,并对建设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负责轨道交通土地储备和沿线物业开发等资金的筹集和监管;承担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研究工作;承担轨道交通投融资方案研究工作;具体负责组织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概算复核、合同变更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2014年3月19日,招聘专业参照附件2中的《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执行。
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应聘人员均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职位。
(二)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日上午9时至2014年4月4日下午17时。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4月10日中午12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二)面试
1、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在审批阶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核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3、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123795,监督电话:020-83123676。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1、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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