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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妇幼保健院是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适当补贴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因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杭卫发[2013]30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具体要求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及职称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儿童保健医师 | 1 | 1.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 | 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 2 | 检验技师 | 1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专业 |
二、招聘计划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8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有效(截至2014年6月30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本院网站更新。 2、报名地点: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杭州市上城区孝女路2-2号人事科503)。 3、以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邮寄: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发至杭州市上城区孝女路2-2号,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503室,邮编:310006(以邮戳为准);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本院人事科(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通知参加 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备审核。 4、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经医院专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筛选、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或考核,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止。具体考试时间医院人事科电话并短信通知应聘者。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采用 面试或实践技能测试方式,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应聘要求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核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571-56007503
杭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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