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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亟需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24名。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包括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职位等17个职位共24人,详见《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全区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公务员,不含中直驻桂机关公务员);
2、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桂人社发〔2011〕109号文件规定的转任条件,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专业技术职位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他职位应当具有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4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在行政村(城市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在监狱、劳教、公安等基层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工作的经历。
4、2011、2012、201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6、报考检察业务部门职位的,须具备检察官任职资格条件(2002年以后担任检察官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大学本科毕业的,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担任公务员未满3年(含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职位、职位条件等情况请查阅《遴选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4年2月24日至3月3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广西检察网(www.gx.jcy.cn)下载并填写《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于3月3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或径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地址:南宁市凤翔路3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1504室)。以上材料可先传真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传真电话:0771—5506256)。
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笔试、面试、体检等费用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送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4年3月7日前在广西检察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14年3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4:1。个别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降低至3:1。降低开考比例仍不能开考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点设在南宁,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广西检察网公布,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过电话告知其他报考人员成绩(成绩单随后寄出)。
(二)面试
1、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3:1,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前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一职位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进行审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4月中旬,具体情况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检察网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体检人数与拟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政自律、职位匹配程度以及是否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对拟录取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检察网和拟录取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结果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771—5506265、5506189、5506256(传真)
监督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
0771—5506291、5506211
附件:1、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遴选职位表.xls
2、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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