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094|回复: 0
收起左侧

[高校教师招聘] 江苏省赣榆县委党校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3 12: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赣榆县委党校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公开招聘财政拨款专业技术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赣榆县委党校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具体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国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参照2014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4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已就业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实填写《赣榆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考生可下载填写)。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2月11日-13日(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县委党校校委办公室(乘4路或6路公交至行政中心下车)报名。
3、联系电话:0518-86033278。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2014年2月10日至12日报考者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到县委党校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技能测试(说课)
根据报考人数情况,超过5人的以招聘人数1:5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不足5人的,面试合格者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说课)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50%+技能测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4、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总成绩在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公布地点:赣榆党建网(http://www.ganyudj.gov.cn/)、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
四、体检和考核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对象已婚的,须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赣榆党建网(http://www.ganyudj.gov.cn/)、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为做好这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0518-86223210
县纪委:0518-86223020
七、聘用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中共赣榆县委组织部
中共赣榆县委党校
2014年1月22日
附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1 19:55 , Processed in 0.85822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