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政社[2005]2号),保障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根据现有的思政教师配置情况,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应届硕士,中共党员,本科、研究生就读院校均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以上层次院校; 2.热爱辅导员工作,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工作务实;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3.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备良好的社会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4.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兴趣广泛,有一定的文体特长; 5.应聘人员为1984年7月1日之后出生,对具有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岗位性质 1.本次招聘人员按《陕西科技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公开招聘和岗位聘任,与人事代理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以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待遇。聘用合同期内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依据聘用合同维持或调整聘用关系,依据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的规定进行管理。 2.人事代理人员在代理期内不进入学校事业单位 编制,聘用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离职或退休后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待遇。 3.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人事代理人员与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建立人事档案关系,由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和管理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学校将代管的该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转至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由单位委托代理改为个人委托代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陕西科技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应聘陕西科技大学2014年辅导员信息登记表》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辅导员+姓名+毕业学校”字样; (2)个人简历应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陕西科技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命名为“报名表+姓名+毕业学校”; (3)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5日。 注意:应聘者应对个人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虚假者,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及笔试人选。 3.心理素质测试及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及笔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陕西科技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所获各种奖励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如外语、计算机、律师资格等)和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⑤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兼任学生管理工作或担任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面试环节共分两轮,参加面试人员及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第二轮面试时必须携带初试时提交的证件和证书的原件,以备校验。 对于考核通过者,学校统一派人到应聘者所在单位进行政审。 体检统一在陕西科技大学校校医院进行,以学校体检结果为准。 六、见习 拟录用人员须到陕西科技大学根据学工部的安排见习30天。 七、录取 见习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联系方式 陕西科技大学学工部:王老师029-86168961; 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毛老师029-86168065; 九、有关说明 1.代理人员的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首次聘用包含试用期六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聘用期间代理人员的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和学校规定,结合人事代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职务或技术等级,按照同岗同酬的原则确定。聘用期间代理人员参加校内各用人单位的岗位聘任,享受所聘岗位的绩效工资。 3.人事代理人员按照陕西省规定,根据学校确定的缴费基数和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其中个人缴存部分由代理人员本人承担,单位缴存部分由学校支付。 4.代理人员在聘期内,可根据学校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房源实际条件租住宿舍,不享受学校福利购房政策。
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1.《陕西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2.《应聘陕西科技大学2014年辅导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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