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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师招聘] 辽宁省建昌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12月16日至1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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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8: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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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经建昌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对建昌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乡镇小学、县新区幼儿园和县职业中专135个教师空缺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1.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条件见《岗位信息表》
2.招聘的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身体健康。建昌户籍,户口确认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
2.报名地点: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咨询电话:0429-71958807710221。
4.所需资格审核材料:
(1)师范类符合公开招聘教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书的真实性以网上查验为准),近期正面二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
(2)非师范类符合公开招聘教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书的真实性以网上查验为准),近期正面二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学前教育专业需加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将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和成绩加权
1.笔试科目
报考小学教师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小学知识占40%、初中知识占40%,高中知识占20%),报考职专教师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初中知识占50%,高中知识占50%),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幼儿教师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和相应专业学科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1日。
3.成绩加权:报考乡村小学教师(含乡村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满分各为100分,以两科相加的总成绩为最后成绩。根据笔试结果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各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人选,如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该岗位录取人数,也不再降低分数,以实有人数为准。如果各个招聘岗位录取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录取人选。
对报考幼儿教师,职业中专动物科学、电气工程、市场营销和汽车维修教师的考生,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加权比例为5:5,笔试两科满分也各为100分,以两科相加的总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如有其他原因不能进行面试,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仅限一次。面试成绩以实际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弹琴、唱歌、舞蹈和绘画,每项分数为25分,满分为100分;
职业中专教师:以所报考学科为内容的微型专业课,满分为100分。
5.笔试地点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建昌县教育局、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资格条件等。面试结束后,体检考核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确定招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如无异议,办理试用手续和工资关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综合评价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具备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者在聘用后两年内必须考取相应岗位等级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确保所填报的通讯畅通。报考过程中,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留存通讯方式不畅通,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7710133。
5.相关事宜解释权,建昌县教育局、建昌县人事局。电话:0429-7195880、0429—7710221
附件:/2013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rar

建昌县人事局建昌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6日

http://www.lnhld.lss.gov.cn/Item/309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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