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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所属事业单位、郑州市物价检查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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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6 0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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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13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所属事业单位、郑州市物价检查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根据国家《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精神,为满足工作需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所属事业单位、郑州市物价检查所组织实施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所属事业单位、郑州市物价检查所等单位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公开遴选9人,具体职位如下:
  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所属事业单位:拟遴选综合文稿写作职位7人,在编制范围内,原具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身份的,安排到办公厅机关,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原为事业身份人员的,安排到办公厅所属全供事业单位,职位为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
  2、郑州市物价检查所:拟遴选2人,科员职位。
  二、遴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所属事业单位: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干部(不含工勤人员)。
  2、郑州市物价检查所: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物价系统中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2013年10月28日);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同等任职经历;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况
  1.尚在试用期内的;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2013年11月4日9:00至11月6日17:00期间,报考者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36小时内重新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3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所属事业单位、郑州市物价检查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推荐)一式2份,以备面试使用。
  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报名确认、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2013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报考者需准备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4.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发现后将取消相应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职位特点,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或文件筐作业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前,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013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所属事业单位、郑州市物价检查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在遴选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单位与拟选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不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七、其他事项
  遴选人员选用后,享受报考职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0371-67185688
  郑州市物价检查所:0371-6718595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371-67188349
  政策咨询:0371-67886257
                                                       二О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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