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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工业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始建于1951年,学校目前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准格尔校区办学,占地面积3178亩。学校已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 教育、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5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7个,本科专业68个,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现有教职工2044人,专任教师1441人,其中教授154人,副教授473人,博士生导师39人,硕士生导师446人,有81.96%的教师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26000人,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博士研究生169人,留学生166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将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水平,积极参与并贡献于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高校用人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广泛引进高级人才,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巩固师资队伍建设在学校工作中的关键地位,切实完成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44号)及《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函〔2013〕304号)文件精神,经主管部门审批,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科研工作教师和部分教辅岗位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4.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31日至199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应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本方案和岗位需求表所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前。 7.学历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是以本科学历为起点的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即,第一学历为本科);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要求其本科学历也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博士、硕士学历和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8.应聘人员结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准入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 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 编制)人员; 3.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形式人员; 5.2014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6.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 联系电话:0471-6575701 联系人:刘建国李丰冯华 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将抽调专门人员于10月15日开始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工作,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谁审查,谁负责。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报名期间有专人值班,认真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应聘者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资格初审工作将于2013年11月2日18时结束。 5.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6.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11月3日上午9时-5日下午18时登陆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人才引进栏目中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资格复审用)。 7.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视实际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内蒙古工业大学主页“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需要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测试。 (一)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科目笔试占笔试总成绩的60%,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其主要内容为高校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3.公共科目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及蒙汉兼通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应聘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蒙汉两种文字的试卷可自行选定,对同一科试卷出现蒙汉两种文字的,按零分处理;专业科目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统一汉语答题。 试卷语种的选择在报名时点击确认,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笔试时间:综合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9日上午8∶00-10∶00;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9日上午10:20-12∶20。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 考试。 5.笔试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具体考场另行通知)。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 7.笔试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 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有效成绩(不含加分)的平均值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面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人才引进”栏目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在线打印)并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本、硕、博学历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及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请随时关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内公告通知。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1月7日08:30-8日17:00。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严格按照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中的有关规定,制定专业测试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 3.专业测试设面试评委组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评委组由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和有关专家担任,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人社厅外派面试评委不少于二分之一,由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 4.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1.博士学位应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2.硕士学位应聘岗位的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加权计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 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主页上“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低分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要求,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达到确定的最低分数线)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察。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考察,并结合个人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达到最低分数线)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实际情况,我校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进入专业测试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新聘人员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六)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经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进人计划卡、列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八)2013年 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 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应聘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工业大学监督电话:0471-6575724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划定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设立任何 培训机构,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三)其它未尽事宜依据《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及《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简章》执行。 (四)本简章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2013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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