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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13年南阳方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为优化方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92号)及省、市、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等文件精神,经方城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
方城县财政局工作人员4名
水利工程专业1名;安装工程专业1名;会计专业2名。
审计局工作人员6名
计算机专业1名;财政金融专业2名;工程造价及土木工程专业3名。
规划局专业技术人员7名
城市规划设计专业5名;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专业1名;建筑工程设计专业1名。
统计局专业技术人员5名
统计、经济、财会、金融及相关专业4名;计算机软件、网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名。
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0名
专业不限。
方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5名
法律专业1名;地质类专业1名;化工类专业1名;会计类专业1名;中文类专业1名。
方城县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工作人员10名
专业不限。
具体岗位及详细情况见《2013年方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附加要求: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神经官能症);
3、具有方城户籍;
4、学历要求详细情况见《2013年方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5、报考年龄及其它条件要求见《2013年方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附加要求: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有犯罪记录及其它历史政治问题的);
(2)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2010、2011、2012年度全省统招农村义务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已被录用的;
(6)有其他择业限制和竞业禁止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信息发布
通过方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台、张榜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方法。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16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3、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符合安置政策的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退伍安置卡原件)到报名处填写报名登记表。以上证件经审验后交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15日内)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4张,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100元,信息采集费12元,进入面试人员另交面试考务费40元。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原则上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
5、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异地评委;试卷委托市级以上具有考试资格的考试中心命制,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由县人事考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试(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10月17日,地点:新广场(人民路)。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申论”),满分为100分,按70 %计入总成绩(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按50%计入总成绩)。
2、笔试的组织:笔试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事考务中心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10月20日,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出来后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公布。
根据豫办(2012)36号、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宛办(2013)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截止报名前,目前在岗且连续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毕业生,经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总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按20%计入总成绩)。
(3)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26日,地点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考点布置:考点设立面试室、候考室。
(6)面试程序:
①面试前:在候考室验明面试考生身份,审查准考证上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并抽签编号,打分表上只写编号,不写姓名,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开始前不能按时到达候考室抽签编号的考生,按弃权处理,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②面试中:每个面试室一次只允许进一个考生,上一个考生走出面试室,下一个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室。
③面试后: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收集后,当场统计。由计分员将最后得分填入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最终全部结束后,主任评委、计分员、监督员分别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名,形成面试最终结果,并即时在面试考点予以公布。
评分采取百分制。评委评分后,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将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数,所得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7)结果公布:面试成绩最终结果出来后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同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成绩相加(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项成绩相加),总成绩为100分,按照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按照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分别自高分向低分依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取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单。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和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经公示到期并无异议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资格,合格的签订聘任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新进事业单位人员政策进行管理,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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