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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招聘] 2013河北承德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27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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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09: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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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对全市卫生事业单位237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市直5个岗位,县区232个岗位。市直和各县区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按《承德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具体要求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1973年10月15日至1995年10月15日出生),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承德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笔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市直及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此外,按照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17日(共3天,每天8:30-17:00)。
2、报名地点:
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 电话:0314-2157312
双桥区:双桥区卫生局(双桥区虹桥组团1号楼,市医院对面百卉花店旁), 电话:0314-2025255
营子区:承德市第六医院小会议室,电话:0314-5011337
丰宁县:丰宁县卫生局人事股,电话:0314-8012501         
宽城县:宽城县卫生局办公室,电话:0314-6869976         
隆化县:隆化县卫生局,电话:0314-7063751
滦平县:滦平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电话:0314-8583756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认真填写打印《承德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后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4张。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在承德市卫生局网站发布公告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10月18日)改报一次其他岗位。该信息将于10月18日上午公布。改报岗位考生须到报考单位所在地报名点进行再次现场报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报考。
(二)考试
1、笔试
    全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10%)、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占40%)和岗位专业知识(占50%)。特殊专业岗位根据岗位专业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内容。笔试形式采取统一闭卷形式,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可在考试前3天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届时网站发布领取通知),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到市卫生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分别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区卫生局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市卫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依据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特殊情况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在承德市卫生局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2、面试
    面试在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命题,分别以市直及各县区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异地抽调。面试内容包括现场知识答辩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两部分,分值各占40%和60%,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
(1)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11月,具体时间将在笔试结束后公布于承德市卫生局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面试地点:分别为承德市区和各县区(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通知单》。面试前在承德市卫生局网站对外公布《面试通知单》领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有关要求。面试考试形式为应聘人员现场答辩与实践技能操作,考官现场按评分标准打分。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取得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三本、专科的顺序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在承德市卫生局网站及时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2010]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市直考核由市卫生局会同事业单位进行,县区考核由各县区具体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承德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天,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相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考县区岗位的由县区人社部门审批。审批后按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七)、其他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市卫生局网:http://www.cdws.gov.cn
2、咨询电话:0314-2157312
3、监督电话:0314-2077212
4、本简章由承德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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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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