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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感悟] 河南财专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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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1: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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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河南财专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河南财专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经批准,河南财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推荐《河南财专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择业期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公开向社会发布, 发布时间为:2011年7月27日至8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厅人事教育处和河南财专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参加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8月7日。
  报名地点:河南财专人事处 (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郑开大道)。
  联系电话:(0371)85305828,85305817
  邮箱:czrsczp@126.com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个人亲笔填写的《河南财专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推荐)1式2份;
  ②打印的自荐材料1份;
  ③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④有关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学历、资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实际操作)测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河南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试讲(实际操作)测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4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实际操作)测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试讲(实际操作)测试人选。
  对专任教师岗位进行试讲测试,由学校按招聘专业成立若干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由相应学科的专家、学校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对其他岗位进行实际操作测试,由相应学科的专家及部门领导、部门骨干组成若干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能力测试。试讲(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入围人选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为本人思想作风、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考察时,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五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包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办理招聘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关系。
  四、监督
  咨询电话:0371-65802904(河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371-69690281(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发表于 2011-7-28 12: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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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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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2: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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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2: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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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2: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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