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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求助] 胁迫和乘人之危到底是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呢,还是可变更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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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2: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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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民法确实有好几个搞不清楚的争议问题,
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里面也有一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这一条,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里面也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这一条。
是不是无效民事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违法性?
只有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只有这个行为损害到国家利益了才无效?不损害国家利益它就属于可变更可撤销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9-6 12: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速速来个大师指点一下,我一直对这个问题是似懂非懂的,现在必须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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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6 13: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的是某图啊,教材上就是这样编的呀,有木有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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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3: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危机到国家和第三人是无效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危机到他人是撤销。书上有看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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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民法通则的法条,上面可变更可撤销只有两种情形: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被分到了无效民事行为里。 我害怕是我看的教材有错误呀,是不是应该向法条看齐?比较权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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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3:2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无效,这是民法通则的规定,但是合同法规定只有达到损害国家利益的才无效,也就是说除了合同行为,其他行为还是无效~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比起来算是特别法了,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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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我刚做的一个题,那是一个买卖合同,就是出卖人胁迫买受人,答案直接给的是无效啊,引用的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6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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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3: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损害国家利益的都属无效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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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为新法优于旧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6 18:10
这个是毋庸置疑的,问题是不损害国家利益只是损害对方利益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是不是属于无效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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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6 13: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了民法通则的法条,上面可变更可撤销只有两种情形: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被分到了无效民事行为里。
我害怕是我看的教材有错误呀,是不是应该向法条看齐?比较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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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又从新解释了。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无效。其他的是可撤销的。因为。新法优于旧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6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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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6 13: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马驹 发表于 2013-9-6 13:26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无效,这是民法通则的规定,但是合同法规定只有达到损害国家利益的才无效,也就 ...

问题是我刚做的一个题,那是一个买卖合同,就是出卖人胁迫买受人,答案直接给的是无效啊,引用的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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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参考答案,不一定对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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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6 13: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lumaplelee 发表于 2013-9-6 13:29
只要是损害国家利益的都属无效民事行为、

这个是毋庸置疑的,问题是不损害国家利益只是损害对方利益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是不是属于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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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8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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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4: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总结一下就知道了,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必然无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不必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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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6:27: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损害不损害国家利益了,损害的话就是无效,不损害的话就是可变更、可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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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7:37: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利益第一,损害国家,集体的无效,除外的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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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7: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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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7:48: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珠珠927 发表于 2013-9-6 13:38
问题是我刚做的一个题,那是一个买卖合同,就是出卖人胁迫买受人,答案直接给的是无效啊,引用的是民法通 ...

那只是参考答案,不一定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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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7 15: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1362212800 发表于 2013-9-6 18:24
合同法又从新解释了。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无效。其他的是可撤销的。因为。新法优于旧法。。

哦,我还有个问题,就是,民法基本原则,有的地方包括等价有偿原则,有的地方包括禁止权力滥用原则,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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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的时候写权利禁止滥用。民法很多有争议的。因为法学界有流派之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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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7 16: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主张私法自治原则,楼主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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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那也得能得分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8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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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8 00: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珠珠927 发表于 2013-9-6 13:39
这个是毋庸置疑的,问题是不损害国家利益只是损害对方利益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是不是属于无效呢?

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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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8 12: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1362212800 发表于 2013-9-7 18:32
考试的时候写权利禁止滥用。民法很多有争议的。因为法学界有流派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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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8 12: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茶余偶谈 发表于 2013-9-7 16:57
民法主张私法自治原则,楼主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是这样,那也得能得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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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9 23: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花时间钻研这种题目?记住楼上的死理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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